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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wqqqq (qwqqqq)》之銘言: : 現在幾乎「每幾天」都會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至於那些職業駕駛 什麼小黃 公車 大學長在路 : 上肇事根本只是每日任務 等著看2024結算交通死傷是什麼數字 我從20歲騎車到現在40 交 : 通惡化程度感知超明顯 : 不講日本這種軟硬體國民素質都是天花板級別的國家 韓國5030政策短短2年內就讓交通事故 : 死亡率已經降低一半以上孩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更大幅下降9成成功擺脫「行人地獄」 : 交通部長甚至不是交通背景 隱含的意義就是政府不重視這塊甚至也不想做 決策幾乎都是照 : 有票的方向去做 直接告訴大眾微罪不舉就放推 職業駕駛樂得開心 政府也不需要去改善道 : 路標線或是交通工程了 真是超級聰明 營建署直接就說了 行人地獄改善要一百年 這一百年 : 的起點不知哪時開始 : 我就問交通部這個部會存在的用處是什麼? 標題不符;你發上來只是想抱怨,不是想問它是什麼 底下滿滿的推文也都只是抱怨 今天你在路上看到一間餐廳,貴又難吃 你有幾個選擇: 1。換一間吃(移民) 2。別動不動就說移民,我對台灣有感情 行,那你可以去教老闆怎麼開,可以去教主廚怎麼煮 網友大概就停在這個位置 不過那是因為店是老闆的,主廚的位置你競爭不了 很有意見的人該做的是 3。去面試當主廚,甚至旁邊開一家競爭 人家有公開招募啊,你說得一口好菜,其實你來做也做不好對吧。。 一直要現有的爛店變好,但你來做你也做不好 誰出來競爭過?民進黨 還真的是這樣;我不是說他們做得很好 我正是說嫌人家差,你出來做,會不會也這德性? 更貴更難吃。。。 別只是抱怨,爛店它既然不倒,它就有爛的自由 不去競爭就繼續捧爛店的場 4。有人說'連抄都不會抄' 這我必需說明一下,我發現抄是很難的事 舉例來說,抄日本,人家法條一定是日文的 抄德國,也一定是德文的 你如果去找翻譯本來抄,那抄的就不是原味,而是翻譯者的理解 (當年我看翻譯書很痛苦,因為譯者連'參考本書第幾頁'都照翻 但那本書根本就沒那個頁次) 你如果去找交通網紅的版本來抄,那抄的仍然不是原味,是網紅的理解 如果有教科書呢? 有啊,我們理工科在考試時並不是考你筆算,是允許你帶工程計算機的 但公式要自己背;老師只要說'今天 open book',那就是連公式都不用背了 當年 open book 我們考多少分?當掉多少同學? XD 我們引的牛頓定律難道不是來自先進國家? 他先進,我抄的人落後啊,連抄都不會抄 (別懷疑我們,當年還不是通過聯考競爭考進理組的,我們很爛嗎?) 來講兩個公案,一個是台灣左駕,日本右駕,有一個法條從日本抄過來時忘了左右對調 就一直留在法典裡;表面上的翻譯是一模一樣,骨子裡要對調才算抄對 XD 再一個是'綠燈過路口不必減速',有網友抄成'過無號誌路口不必減速' 你是要嚇死誰啊,我抄網友的是網友負責還是我負責? 所以所有臉書上的,PTT 上的,通通不能抄,這一定是公務員的常識 要抄就要負責,簽名,用公文送達的,才能參考 最好的抄法當然是由學者出面學整套回來,留德留日 不過我們部長在引用論文時,就有人說'引用不知哪裡來的論文' 這意思是只有你引的論文是論文,我引的論文不是論文 那你又不許經由學者出面學了 這樣的話是要怎樣學,才能保證有學到精髓且適合台灣? 上次我回網友回到這,網友就屁一堆'抄當然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我來抄' 咦。。。這鬼打牆啊,就前面除了第 1 點,2,3 點都可以參考啊 你不來競爭,說人家不會抄,說連抄都不會抄;抄就真的很難啊 要改變交通,就真正用心的建議,或者'你拿薪水,為什麼是我建議' 那就去競爭,去可以拿薪水的位置負上責任來做 不要亂反串,亂酸,那個沒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34.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2872497.A.FB8.html
wingdragon: 酸民的特色就是只會酸,實際上是沒有 49.217.202.49 11/29 17:31
wingdragon: 能力跟行動力的 49.217.202.49 11/29 17:31
有人回我:我有去參加遊行 遊行是表達自己的訴求,是爭取;不是幫忙 爭取權力之前要先確定自己的爭取是在幫忙,而不是自私 一堆參加遊行的人,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心態在宣傳訴求 還是看到上面 2,3 點 我遊行說主廚煮得難吃,然後就會變好吃嗎? 保姆和巨嬰的關係,大概是因為台灣一直被殖民的結果 民主社會要的是'你去競爭當保姆' 競爭方法放著,沒有禁止競爭 ※ 編輯: HuangJC (123.241.134.39 臺灣), 11/29/2024 17:39:04
gta1999: 沒對調的法條是大彎讓小彎那條? 49.216.131.153 11/29 17:53
不是,我寫錯了,因為我並沒很熟 是紅綠燈放置位置那條;所以應該不叫法條,要叫設施規範? 若你舉的也是,就代表抄錯不只一次了 ※ 編輯: HuangJC (123.241.134.39 臺灣), 11/29/2024 18: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