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5566 (裱高中化學題目出錯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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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車主注意!這類車今起新制上路 違者恐吞
時間Sun Dec 1 11:58:5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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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注意!這類車今起新制上路 違者恐吞36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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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昫蓁、張良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30 13:21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30 13:21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2022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掛牌納管,從今(30)天
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且年滿14歲者才可以上路騎乘,若未依規
定掛牌上路者,最高可處3600元。
近幾年隨著環保意識抬頭,電動車逐漸成為人們代步的最佳選擇,以電力為主且最大行駛
速率25km/h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屬慢車的電動自行
車,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
理賠等原因,交通部認為有必要加強管理。修法後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並
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行政院訂並核定自111年
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
另外,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速率不能超過25km/h,違者最高可罰1800元;禁止載人,違者
最高可罰600元;未禮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
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
根據規定,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
改正;未戴安全帽,罰300元;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
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
公路局提醒,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公路局也整理領牌必備文件,以下確認合格後, 監理機關才會核發牌照:
1.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
2.出廠證明及購買之統一發票、收據
(使用中微電車發票、收據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
3.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4.規費450元
5.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
齊全作用正常、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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