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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遇惡煞回答「我是三重人」 遭誤當仇家砍成重傷 4.完整新聞內文: 林男誤認夜遊的黃男與其朋友是仇家,將他砍成重傷,圖為案發現場照。(記者王定傳翻 攝) 2024/12/01 14:35 從事油漆工作的黃姓男子在2016年間,與友人騎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時,遇到一群惡煞, 對方問他:「你是哪裡人?」黃回覆稱:「我們是三重人」後,遭18歲林姓男子持刀砍成 重傷,右手筋砍斷、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刑事部分,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年1月徒 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林男及其家長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7月間,林男因與臉書網友發生爭執,相約談判,林男隨即「撂人」找 了30多名男子與少年,一群人浩浩蕩蕩騎車前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與八德街口會合。 檢警調查,這群惡煞於7月29日凌晨,騎車途經樹林八德街時,遇見夜遊的黃男與其友人 ,開口便問:「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回答「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誤認對方是仇 家,二話不說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手臂及腰部等處揮砍,將黃男砍成重傷,右手筋砍斷 、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右手筋砍斷、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砍到外露。 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均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年1月徒刑,他另被查出持有1枝改造 手槍及具殺傷力子彈25顆,此部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3月。 民事部分,黃男提訴求償329萬餘元,林男說他現在沒有錢可以還黃男,且他不是故意要 重傷對方,林的家長也說:「我身上沒有錢」;法官審理後判決林男及其家長須賠償黃男 醫療費、勞動能力減損、勞動能力減損等合計199萬餘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8049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阿囧津真矢-女王的招式 人都是軟弱的動物 aokman 一不小心又會背叛你的 啊啊啊啊 別走! 別想跑!!! 來當我僕眾吧!<\ \囧/ \囧/ \囧/ \●/ 我來招降你 ◢█ aok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53.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3058111.A.577.html ※ 編輯: MikaHakkinen (61.231.153.208 臺灣), 12/01/2024 21:02:14
Healine: 三蘆日常 49.216.193.3 12/01 21:03
charlie01: 三重不意外111.255.198.159 12/01 21:03
deltarobot: 地點正確 49.217.199.107 12/01 21:03
s820912gmail: 閩南人之光 101.12.28.91 12/01 21:03
Mian1997: 殺人只判5年實際關不到2年 101.137.72.63 12/01 21:05
a7788783: 哇三重埔欸啦 42.71.129.54 12/01 21:06
a7788783: 然後就被砍了? 42.71.129.54 12/01 21:07
Formalin: 2016 118.232.110.80 12/01 21:08
Rayleonard: 直接砍死應該比較便宜? 114.136.90.227 12/01 21:09
pxndx: 不可能賠的,自己找人討回來 101.10.12.26 12/01 21:12
fraser0136: 台北縣就是落後南部,有夠危險 42.79.92.102 12/01 21:13
mei0725: 幹你娘垃圾 49.216.45.33 12/01 21:16
flavorBZ: 遇到青鳥 110.28.33.223 12/01 21:19
akeji: 宵禁就好了 110.28.48.216 12/01 22:03
qweerrt123: 跟青鳥說是中國人大概下場一樣 1.168.98.187 12/01 22:05
justin200428: 三重被認證了 笑死 114.137.175.83 12/0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