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aHakkinen (丟人現眼過氣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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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遇惡煞回答「我是三重人」 遭誤當仇家砍
時間Sun Dec 1 21:01:4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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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遇惡煞回答「我是三重人」 遭誤當仇家砍成重傷
4.完整新聞內文:
林男誤認夜遊的黃男與其朋友是仇家,將他砍成重傷,圖為案發現場照。(記者王定傳翻
攝)
2024/12/01 14:35
從事油漆工作的黃姓男子在2016年間,與友人騎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時,遇到一群惡煞,
對方問他:「你是哪裡人?」黃回覆稱:「我們是三重人」後,遭18歲林姓男子持刀砍成
重傷,右手筋砍斷、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刑事部分,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年1月徒
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林男及其家長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7月間,林男因與臉書網友發生爭執,相約談判,林男隨即「撂人」找
了30多名男子與少年,一群人浩浩蕩蕩騎車前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與八德街口會合。
檢警調查,這群惡煞於7月29日凌晨,騎車途經樹林八德街時,遇見夜遊的黃男與其友人
,開口便問:「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回答「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誤認對方是仇
家,二話不說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手臂及腰部等處揮砍,將黃男砍成重傷,右手筋砍斷
、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右手筋砍斷、臟器外露及結腸破裂砍到外露。
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均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年1月徒刑,他另被查出持有1枝改造
手槍及具殺傷力子彈25顆,此部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3月。
民事部分,黃男提訴求償329萬餘元,林男說他現在沒有錢可以還黃男,且他不是故意要
重傷對方,林的家長也說:「我身上沒有錢」;法官審理後判決林男及其家長須賠償黃男
醫療費、勞動能力減損、勞動能力減損等合計19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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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kaHakkinen (61.231.153.208 臺灣), 12/01/2024 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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