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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說俄羅斯的棒球棒賣得很好,但是都沒有人買球 最近才聽說,原來中華民國也有很多人只買棒球棒,都不買球,球棒都是打在肉上 但是棒球棒是球具,不是凶器 拿球具行兇根本是在污辱棒球,應該要有污辱棒球罪才對 應該要有人、協會、聯盟代替所有棒球人求償 甚至是污辱了棒球之神,那就是褻瀆宗教了 有沒有應該立法禁止用球具行兇、否則就是污辱、褻瀆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88.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3208322.A.397.html
kent: 死亡復甦 第一個做的工具就是製作狼牙棒111.249.145.246 12/03 14:46
把釘子丁在球具上也是污辱棒球、褻瀆棒球之神 ※ 編輯: oftisa (114.45.88.99 臺灣), 12/03/2024 14:47:11
TOEY: 打在肉上?...那請買肉棒(嚴重誤) 101.10.104.93 12/03 14:47
poqwiuer: 野球拳應該不算污辱了吧? 42.73.88.211 12/03 14:53
Expend: 黨默許之事為何要立法禁止?忤逆黨? 211.72.65.16 12/03 14:57
fjkg5656: 這樣黨高層不能教唆青少年討債辦事欸 27.51.136.30 12/03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