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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黃寅 3.完整新聞標題:騎士超速質疑警隱匿性執法 執勤警嗆「你沒看過壞人嗎?」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12-09 13:16 聯合報/ 記者黃寅/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張姓市民昨天下午騎重機經過太平區太堤西路時,因超速又發現有警車及移動式測 速照相,路過後又回頭拿手機拍攝警方,質疑警方的「警52」警告標誌設置不明顯,屬隱 匿性執法。1名警員過程中被激怒回說「你沒看過壞人嗎?」。 太平警分局今表示,警員部分已予行政處分並加強員警執法教育。但張姓市民當時時速約 88公里,超過40公里速限,屬危險駕駛行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舉發 ,可處新台幣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並施以道安講習外,車主並吊扣牌照6個月。 據了解,張姓騎士稍早將錄影影像PO網,執勤的葉姓員警看到張用手機錄影,火氣一來回 嗆說「你錄阿!」、「我講話就是這麼大聲!」最後還脫口「你沒看過壞人嗎?」另名員 警則不斷勸阻,並提醒張男「不要妨害公務喔!」張則怒說「警察態度是這樣的嗎?」、 「不要碰我!」。 太平警分局說,該案發生在昨天下午於2時30分許,當時在警備隊及坪林所員警在太堤西 路上聯合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該路段限速40公里,張姓騎士卻以時速約88公里騎重 機經過,嚴重超速48公里。 警方說,太堤東、西路(防汛道路)因交通號誌較少,民眾騎車常因車速過快,1月迄今 ,太堤西路共計發生126件交通事故,11月4日亦在河堤對向太堤東路,發生一起A1交通事 故,釀成1死1傷,因此將該段沿線列為執行測速重點路段之一。 至於張姓騎士質疑「警52」標誌設置不明顯,警方也解釋,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 置規定,若有異義,可循行政司法救濟管道申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b3EL16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88.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3723834.A.B2C.html
RisingTackle: 應該嗆警察台語叫"賊頭"不知道嗎? 112.105.29.50 12/09 13:58
sammy98: https://i.imgur.com/wfzbZv9.jpeg 223.139.13.196 12/09 13:59
silentsoccer: 本性流露 27.247.39.249 12/09 13:59
ggirls: 今天就看過一個 27.53.152.56 12/09 14:00
Botox: 騎50、60就算了,騎88去撞死一死算了223.141.247.142 12/09 14:01
ziso: 對待這種刁民剛好而已 211.72.185.125 12/09 14:03
Rudy: 超速就超速,推什麼隱匿執法118.166.210.199 12/09 14:07
uvegotmail: 市區騎88怎麼還不去撞一撞死一死 49.216.132.13 12/09 14:07
Rudy: 講的好像沒看到警察,就可以隨便超速喔118.166.210.199 12/09 14:08
AIRWAY1021: 剛好,我就是專門抓壞人的 218.161.87.203 12/09 14:08
chris1: 你沒看過壞人嗎?直接告恐嚇就好了 36.224.238.235 12/09 14:25
XYZ669538: https://i.imgur.com/COGCqZU.jpeg 101.10.93.41 12/09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