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888 (Don)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大法官被提名人挺死刑 王碧芳:被害者媽媽像跟著死去
時間Wed Dec 11 22:27:59 2024
※ 引述《neil136 (八級小狂風愛小太子奶)》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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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是幾個
: 挺個芋仔含及
: 說的比唱的好聽
: 黨摸低頭,就安靜了
: (大)法官只會拿人權嘴
: 媽的,真有心,把死刑列入(大)法官薪資丶年終KPI
: 缺多少數字,就減多少減薪及退休俸(萬為單位
個人以為要改制度才有用。
大法官的存在意義是守護人民、如何「守護人民」哪些價值保護,該如何保護應該由人民
認定,否則就會淪為變相「為你好」。大法官權力以及待遇也都是人民所賦予,因此,人
民對於大法官的人事認命以及其行使職權應該要能直接制衡,現在透過選總統再選出大法
官加上任期限制的制衡方式已顯然不足。
至少要改成釋憲結果能發動公投,公投通過則廢黜釋憲,並且同意該釋憲內容的大法官要
立即解職且終身不能再擔任大法官,這樣專業法律人保有一定自主空間(專業人士做出解
釋,人民被動反應)的同時又不能跟人民對著幹,才能確保大法官守護的是人民的價值而
不是黨的價值、總統的價值甚至他自己的價值。
不然現在制度下,大法官除了任期限制外跟國王沒兩樣。國王 = 大法官 + 無限任期。既
然不管怎麼擺爛都沒人能讓大法官下台,那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濫權的才是白痴。你
開公司請一個人,結果老闆無權解僱,那員工還不開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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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hero: 照理,司法權應該要尊重立法權跟立法形成自 49.216.18.147 12/11 22:36
→ ihero: 由 49.216.18.147 12/11 22:36
→ xylinum: 大法官治國 61.231.34.45 12/11 22:58
→ yuki2474: 拍馬牢固自己位置最重要 49.216.165.225 12/11 23:42
推 samnpc: 釋憲那麼多,每個都投你要投幾百次欸,應 122.118.14.13 12/12 00:00
→ samnpc: 該是人民可以針對特定釋字,連署後複決 122.118.14.13 12/12 00:00
→ d8888: @S大:我是同樣想法,應說人民「有權」複決 118.171.70.26 12/12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