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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是 這次最無辜影響最嚴重的是有居留證的外國人吧 剛打去健保署問 只要有居留證也一樣要繳 台灣國籍只要遷出戶籍即可 然後恢復戶籍入境當天就能辦到 這根本就換另一個方式停复保而已 但沒有戶籍的外國人要停保就只能放棄居留證 台灣的恢復戶籍幾乎沒任何成本 重新申請居留證一堆條件 如果有人真這麼做的話 雖說一直以來放棄的就很多了 但未來應該會有更多人會放棄居留資格 我是看不懂衛福部完全擺爛不修法這是什麼操作啦 這漏洞我這老外都能想到 我就不相信衛福部的人想不到 個人超希望可以把外國人完全排除出強制健保資格外 可以選擇自己投商業保就好 請不要再用健保摧殘我們外國人了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https://bit.ly/3KjXzFv : 裁判字號: : 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9 號判決 : 案  名: : 全民健保停保復保案 : 裁判日期: : 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 裁判案由: : 聲請人因全民健康保險事件,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字第 44 : 號行政訴訟確定判決所適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第 1 項 : 第 2 款及第 3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 : 憲法 : 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9 號 : 聲 請 人 李一佩 : 壹、原因案件事實及聲請人陳述要旨【1】 : 一、原因案件事實【2】 : 聲請人長期旅居國外,因保留戶籍,乃於中華民國 91 年 : 11 月間委託其父以 88 年 7 月 15 日修正公布之全民健 : 康保險法(下稱全民健保法)第 8 條規定之第 6 類第 2 : 目被保險人身分,追溯至 91 年 2 月 1 日加保於戶籍所 : 在地區公所,並依 90 年 1 月 30 日修正發布之全民健保 : 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第 2 款規定辦理出國停保。因聲請人 : 每年短暫返國省親期間均未依法辦理復保及停保,衛生福利 : 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乃於 104 年 8 月逕依 : 101 年 10 月 30 日修正發布、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 即現行)之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第 1 項第 2 款 : 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一)及第 3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 (下稱系爭規定二),以聲請人最近一次返國即 104 年 2 : 月 11 日復保、同年月 21 日出國停保,函告聲請人應補繳 : 當月之保險費新臺幣(下同)749 元。聲請人嗣於 105 年 : 2 月 7 日再次入境後仍未辦理復保,健保署乃於同年 5 : 月逕依系爭規定二為聲請人辦理復保,並依系爭規定一函告 : 聲請人補繳 105 年 2 月及 3 月保險費各 749 元。聲 : 請人不服上開兩次補繳保險費之處分,經提起審議、訴願均 : 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 : 字第 44 號行政訴訟判決以無理由駁回;聲請人不服提起上 : 訴,復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48 號裁定 : 以上訴不合法駁回。是本件聲請,應以上開臺灣臺北地方法 : 院行政訴訟判決為確定終局判決,合先敘明。 : 參、形成主文之法律上意見 : 「…查國人如因工作、留學等各種不同原因長期旅居國外,制 : 度上允許其得以辦理停保(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規 : 定參照),其短暫返國時應否強制其辦理復保,如應復保, : 又何時可復而辦理停保,因亦涉及強制納保問題,而不免一 : 樣影響人民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 : 定權,以及憲法第 15 條保障之財產權。且因長期旅居國外 : 者人數至鉅(註),致其短暫返國期間繳納保險費暨使用全 : 民健保醫療資源之相關問題,亦影響全民健保制度之公平性 : ,與其整體財務之健全發展,均屬攸關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 ,故依前揭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揭示之層級化法律 : 保留意旨,整體而言,有關長期旅居國外人民之停保、復保 : 等保險權利義務關係重要事項,應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 亦即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其具體內容並 : 應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及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 。 : …綜觀全民健保法未有隻言片語提及全民健 : 保是否得停保及復保等相關事項,即使從寬認定就該事項有 : 默示之授權,亦無從依全民健保法第 1 條立法目的以及法 : 律整體之觀察,推知任何可供主管機關訂定命令時得以遵循 : 之方針指示或概念框架,遑論讓人民可以預見,是主管機關 : 逕以系爭規定一及二創設母法所無之停保及復保制度,顯係 : 逾越立法者制定全民健保法所形塑之制度內涵,違反法律保 : 留原則。」 : 小結: : 李一佩小姐認為像她這樣旅居國外的國民,回國就被追新臺幣1498元的健保費不公平,大 : 官說:確實是不公平---對其他人不公平!全民健保法既然沒有規定能夠停復保,那施行 : 則就不該逾越母法授權訂定停復保的規定,所以以後沒有停保了,不論你有沒有旅居國外 : 要繼續保,不然就不要想用健保,國庫每年進帳多23億,感謝李小姐的爭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1.142.236.5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4934297.A.CC4.html
losel: 外國人也是? 看新聞只寫旅外國人才要 1.169.110.156 12/23 14:14
kuosambition: 原來受災戶是有台灣居留證的外國人 59.125.52.210 12/23 14:14
kuosambition: 這樣對於久居國外幾年才回來一次的 59.125.52.210 12/23 14:15
kuosambition: 台灣人好像沒什麼差別 59.125.52.210 12/23 14:15
kimula01: 腳痛砍腳的操作 1.200.240.15 12/23 14:16
losel: 是拿永居嗎? 不然一般居留離開就放棄也沒 1.169.110.156 12/23 14:17
signm: 有問題嗎?健保就是保險阿223.139.238.184 12/23 14:18
a49061854: 幾年才回來一次的早就自動除籍了 118.165.77.47 12/23 14:18
signm: 你可以放棄阿223.139.238.184 12/23 14:18
a49061854: 被除籍的本來就不用繳健保 118.165.77.47 12/23 14:18
yeurus: 一般居留證離開超過半年等於放棄,但可以 161.142.236.52 12/23 14:19
yeurus: 跟移民署申請延期,只要有申請基本上都會 161.142.236.52 12/23 14:19
yeurus: 過 161.142.236.52 12/23 14:19
yeurus: 被除籍要用健保當天就能恢復 161.142.236.52 12/23 14:21
a49061854: 沒有,我回台灣時要等6個月才能恢復 118.165.77.47 12/23 14:23
a49061854: 還好那6個月剛好沒生病@@ 118.165.77.47 12/23 14:23
yeurus: 其實我根本不認為健保是保險,反而是稅, 161.142.236.52 12/23 14:24
yeurus: 說是保險的來說說看世界上哪個保險的費率 161.142.236.52 12/23 14:24
yeurus: 不是基於被保對象風險而是收入 161.142.236.52 12/23 14:24
a49061854: 因為我超過4年沒回台灣...@@ 118.165.77.47 12/23 14:25
preisner: 沒錯,健保實質上是稅 60.248.161.28 12/23 14:26
yeurus: a大,你是不是停保超過兩年? 161.142.236.52 12/23 14:26
aakkssqq: 黨永遠幫權貴想好後門~糾感心ㄟ 61.216.162.228 12/23 14:28
a49061854: 對啊,兩年除籍超過兩年我沒回台灣 118.165.77.47 12/23 14:30
a49061854: 就是自動停保超過2年了 118.165.77.47 12/23 14:30
a49061854: 所以超過4年沒回來的基本上就是要等6個 118.165.77.47 12/23 14:30
a49061854: 月 118.165.77.47 12/23 14:31
yeurus: 相對那些每年回台用健保的,a大你這種反 161.142.236.52 12/23 14:32
yeurus: 而是對健保負擔較少,結果卻被懲罰最重感 161.142.236.52 12/23 14:32
yeurus: 覺好好笑 161.142.236.52 12/23 14:32
a49061854: 我覺得這也要大法官釋憲一下 有點扯 118.165.77.47 12/23 14:35
j0987: 推yeurs大 223.140.30.215 12/23 19:16
alfworld: 我被除籍20年爛法懲罰到不應該的人很扯 84.115.213.83 12/23 21:05
alfworld: 條文最應該針對旅外綠色及小綠綠們! 84.115.213.83 12/23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