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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法律就是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有權暫時凍結法律條文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43條之1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 我國公法體系繼受自德國、日本 實際上主要學德國 憲法、行政法下 可預見新法施行會有緊急重大損害發生 或窒礙難行之處 憲法法庭依憲法有權 做「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裁定凍結法條 憲法位階最高 憲法高於法律高於行政命令 憲法位階高於憲法訴訟法 所以現行法規是現存八人能開憲法法庭 就算是新的憲法訴訟法公布後 憲法法庭認為新法有危害之虞 仍可依舊法將新法規以假處分裁定凍結 然後做違憲審查 憲法法庭的運作是憲法位階 層級和優先性高於法律 因此凍結修法 然後做違憲審查是可行的 新法有問題就先凍結 等待憲法法庭判決(過去稱釋憲) 講到這裡藍白可能會質疑 只剩下8人能夠開憲法法庭嗎? 依現行法規(舊法)是可以的 「現有總額」是指扣掉出缺大法官後 目前在任的人數 假設8人全數出席 也必須5人以上都認定違憲 才能做出違憲宣告 依據是大法官釋字601號: 訴訟法上之「迴避」,係為確保司法之公正,透過法律之規定,或以自行迴避之原因或於當事人有所聲請時,將該法官從其所受理之案件予以排除之一種制度。是其對象乃特定之法官,非法官所屬之機關-法院,亦即僅對於法官個人而為者始可,此觀諸訴訟法關於迴避之規定,均以「法官」為規範之對象即明(行政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以下、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以下參照)。其對性質上屬於國家機關之法院為迴避之聲請者,要非迴避制度之所許。至其聲請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 委員會)全體法官或司法院大法官全體迴避者,非特因此等之全體法官或大法官如予迴避即已無其他機關可予審判,其迴避之本身亦無他人可為裁定,乃有違迴避制度之本質。聲請迴避如此,其自行迴避者尤然。況且個別法官之迴避,仍須有其他適於執行職務之法官續行審理,俾以維持法院審判功能於不墜;倘有因法官之迴避致已無法官可行使審判權之情形,即不能以迴避為由而拒絕審判。 為了維持憲法法庭這個憲政機關正常運作,憲法法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審理案件,即使迴避制度下已無法官可以審理下亦一樣,雖然現行通過的憲法訴訟修正案規定,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不得審理案件,但此一立法明顯違反釋字601號解釋 所揭示的憲政機關維持義務,當然無效。而以現在憲法法庭仍有四百多件未結案件來說,這些聲請人的訴訟權利直接遭受侵害,具有急迫危險性,大法官自得以此為理由暫停新法適用,以保障人民權益,這時藍白根本沒有反對的理由,如果反對,那就是直接跟人民作對,會激起更多的民怨 假如憲法法庭真的宣告憲訴法修法違憲 藍白會不會質疑這個違憲宣告 我相信一定會 但藍白的選項很有限 因為立法院所訂定的法條 依憲政上「法律優越」原則, 在法律層級上就是低於憲法 「法律牴觸憲法者一律無效」 「憲法訴訟法」也是法律, 該法律牴觸憲法當然就自始無效, 認定是否牴觸憲法的最高權威即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就是最後且唯一的判決 立法院對此依法必須接受判決結果 立法院藍白能做的反制 依據憲法是只有「倒閣」 重新改選國會 由人民當最大的裁判 訴諸民意來推翻民進黨的執政 引述《RageBird (肚爛鳥)》之銘言: : 大家好 今天早上半夢半醒 看到新聞 : 某替代役小丑說要暫停法律 ????? : 如題 有沒有人能解釋解釋“暫停法律”是啥小意思 ? : 是戒嚴的另一種講法嗎 ? : 又再創造新名詞了 党的字典內容+1 : 八卦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EC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90.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176031.A.906.html
jma306: 現在執政黨掌握四權 打壓立法權 114.26.86.115 12/26 09:21
jma306: 都是党的自己人 114.26.86.115 12/26 09:21
jma306: 都是民進黨的鷹犬 114.26.86.115 12/26 09:21
limpt: 都立院最大黨倒什麼閣 223.138.116.39 12/26 09:22
jma306: 但是國會才是真正代表民意 114.26.86.115 12/26 09:22
KillQB: 這跟威瑪共和的憲法有無差別? 106.64.48.103 12/26 09:22
Paulsic: 這問題很好下一次問被提名的大法官 101.139.215.24 12/26 09:22
jma306: 就是鷹犬在卡人民監督權力 114.26.86.115 12/26 09:22
mq778: 台灣是人治啊,法條都亂凹黑的說成白的,白 223.139.185.76 12/26 09:26
mq778: 的說成黑的,這就是人治啊 223.139.185.76 12/26 09:26
nekoares: 推 長知識 111.248.75.111 12/26 09:27
g1254501: 所以倒閣跟憲法法庭有什麼關係? 163.27.142.133 12/26 09:28
iLeyaSin365: 你很好笑,丟一堆資料跟自己的說法 111.83.26.128 12/26 09:33
iLeyaSin365: 相互搭在一起,沒有邏輯的亂塞結論 111.83.26.128 12/26 09:33
iLeyaSin365: ,不知道是不是從沈柏楊那裡抄來的 111.83.26.128 12/26 09:33
binshin: 倒閣成本太高~嚴格審查大法官提名較可能 111.83.33.126 12/26 09:33
binshin: 我要的是超然大法官~不是狗 111.83.33.126 12/26 09:33
amanda815625: 倒閣是立法院制衡手段,訴諸民意 36.232.190.37 12/2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