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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WH (小田切腹)》之銘言: : 最近看一些影集 : 都講說在沒證據之前 : 都是無罪推定論 : 但看看本島 : 好像不是這麼回事 : 就算沒有證據 :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 是這樣嗎? 有歐..... 公務員就是這麼衰尾(包含軍公教等都算) 你疑似涉有犯罪(如條文舉例),且有不明資金來源,且解釋不了或者不合理 (像是五億探長電影,顏同探長受偵訊時,說老婆被人家X一次一百萬那種) 不好意思 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貪汙治罪條例] 第 6-1 條 公務員犯下列各款所列罪嫌之一,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 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或說明不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 一、第四條至前條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一百二十三條 至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三十條、 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 一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二百七十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 第五項之罪。 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九條之罪。 四、懲治走私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之罪。 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五條之罪。 六、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六條之罪。 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六條之罪。 八、藥事法第八十九條之罪。 九、包庇他人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 十、其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所犯之罪。 ========================================================================== 所以啊,要 [陷害一個公務員鋃鐺入獄] , 真的 [非常簡單] 啊 政府要是不想付退休金給公務員? 在你退休前弄幾張不明黑函寄給廉政鼠, 廉政鼠直接查你, 查個一次,你不死也半殘. 在這種動不動就是圖利罪(注意歐,不管有無對價,像改罰單變便宜單就是了) 的情況下 你政府在祈禱公務員勇於任事?? 甲賽啦 還不如訓練 中山猴 來蓋章好了 反正猴子這麼多,頂多就是關到壽山動物園而已 想做事的,像勞發署北分署吳員這樣的 記得先去五金行買條耐用的尼龍繩, 反正.....[早晚用得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5.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221525.A.D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