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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決的必要條件到底是什麼? Excel的1500? 還是證人的證詞 還是黨意 還是收款的帳號有這筆錢 哪個證據能當作判決的依歸 我們應該是法治國家吧............? 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56.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223717.A.B92.html
Chanlin01: 真的是要把阿北幹掉是不是 太誇張了 61.223.197.190 12/26 22:35
AxelGod: 塔綠班說有罪就有罪,党說的對 180.177.66.62 12/26 22:35
kicca: 還沒判決吧180.217.229.192 12/26 22:36
Atem: 你是不是不知道 這篇柯講的是政治獻金部分 61.224.38.207 12/26 22:36
Nuey: 老哥 還沒判決好嗎 只是起訴而已 180.177.28.236 12/26 22:36
Atem: 這部分跟excel完全無關 然後他可以窩不知道 61.224.38.207 12/26 22:36
Atem: 木可的錢用去哪了 61.224.38.207 12/26 22:36
yan1979: 詐騙集團執政 說謊才是合憲 奉公守法活該 49.218.37.237 12/26 22:39
yan1979: 無期徒刑 49.218.37.237 12/26 22:39
Atem: 我是覺得你護航前 可以去看一下起訴書講了啥 61.224.38.207 12/26 22:40
Atem: 而不是看到有人推文洗excel就跟著喊 61.224.38.207 12/26 22:40
andykao082: 要做掉藍白合,總統才穩123.193.194.115 12/26 22:46
paul0407: 台灣法院判決最屌的就是法官的自由 36.227.210.144 12/26 23:07
paul0407: 心證,沒有之一 36.227.210.144 12/26 23:07
antiSOC: 證據不夠想像來湊111.243.207.148 12/27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