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nozaPi (羅森)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沒有證據但檢察官仍硬要起訴是什麼心態?
時間Fri Dec 27 01:12:08 2024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NARUTO (鳴人)》之銘言:
: : 我第一次看到這種不僅沒有直接證據
: : 連間接證據都稱不上的起訴書
: 要切開來看一下
: 朱亞虎的210萬賄款部分
: 因為朱亞虎自白,自白部分對柯文哲而言就是直接證據
: 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共同被告自白不能當作唯一證據
: 還要找其他證據補強
: 這邊的其他證據就包含間接證據
: 至於柯文哲說沒有這件事情不會讓證據能力喪失
: 而只是被告的抗辯而已
: 證據還是證據
: 打個比方,張三說看到李四殺人
: 李四說張三是大近視怎麼看的清楚
: 張三的證詞就是直接證據
: 李四說張三是大近視只是抗辯
: 不會變成張三證詞不是直接證據
這部分是說笑話給大家看的?
怎麼成了李四的抗辯?
不是應該去查清楚張三是否真為大近視?
結果直接先斷定李四就是殺人
證人就是不論是不是真的有大近視的張三?
那我說某人想害李四被以為他殺人
正好讓我看見這某人跟張三說悄悄話
而他看到李四殺人變成目擊證人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直接有罪推定張三是密謀加害人應該羈押
如果張三說沒有那他是不是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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