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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賴慧津 3.完整新聞標題: 等了2700天、立院三讀通過新法保護揭弊者 要納入這部門藍反對 罰則、獎金一次看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這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就承諾 要通過的法律,等了2700天終於完成立法民眾黨團原希望將公部門、私部門一併納入, 不過國民黨團並不支持,在今日院會中也以棄權表態,而最終通過的版本範圍僅限於 公部門、國營事業,另在罰則部分,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萬元以下罰金。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1條明訂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 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 特制定本法。揭弊者之揭弊程序及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更有利於 揭弊者之保護者,從其規定。 保護揭弊者不被以種種手段報復 第3條指出,本法所稱弊案,係指公務員或政府機關(構)、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 機構之人員,涉有犯罪或違法行為與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者:第5條也明訂所稱 揭弊者包含公部門揭弊者及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其中受 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係指銓敘部公告之政府暨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 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百分之20以上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受政府直接或 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團體或機構。 第8條則說明,政府機關、法人或團體、個人,不得因揭弊者揭發第三條所列弊案、 配合弊案之調查或擔任證人、拒絕參與弊案之決定或實施,而對其採行不利之措施, 像是解職、撤職、免職、停職、解約、降調,或不利之考績、懲處、懲罰及評定; 以及減薪、罰款、剝奪或減少獎金、退休金;以及與升遷有關之教育或訓練機會、 福利、特殊權利之剝奪;還有工作地點、職務內容或其他工作條件、管理措施之不利 變更等,可依法提起救濟。 第11條規定,除公務員將進行懲處外,非公務員身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 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第15條提到, 非經揭弊者本人同意,不得無故洩漏於被揭弊對象或他人,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之 身分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 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 無故洩漏揭弊者之身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 罰金。 第17條寫明揭弊者之揭弊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依本法受有保護:一、所揭露之 內容無法證實,但明顯虛偽不實或揭弊行為經受誣告、偽證罪緩起訴或判決有罪確定者, 不在此限;二、所揭露之內容業經他人檢舉或受理揭弊機關已知悉,但案件已公開或 揭弊者明知已有他人檢舉,不在此限。第21條明定本法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給予揭弊者檢舉獎金 第18條也明訂,因揭弊者之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但因行使公權力而得知 不法事實之政府機關(構)及其所屬人員、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不在此限。揭弊者 任職之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雇主對於揭弊者依法令所得領取之檢舉獎金,不得 主張扣抵。第一項獎金發給之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定之。但其數額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弊所受罰鍰、罰金、沒收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追徵價額、財產抵償之總額百分之10。 對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藍白有共識,以公部門、國營事業為主,但民眾黨加碼,涉及 資本額1億元以上事業,也就是跟私部門有關的6個條文也納入立法範圍但國民黨團並不 支持,在今日院會中也以棄權表態。對此,黃國昌先前表示,他理解並尊重國民黨團有 自己的立場,不過民眾黨的價值立場會反映在這8票之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storm.mg/article/5300134 6.備註: 揭弊者保護法延至27日處理 柯阿北今天凌晨交保放出來 奇怪我好像看懂了什麼 o_O -- 「水は低きに流れ、人の心もまた低きに流れ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298941.A.601.html
dreamnook2: 猜猜看會不會又是5年後 36.224.9.221 12/27 19:29
Jin63916: 罰則好低223.137.116.255 12/27 19:29
johnhmj: 該不會是怕私營企業撤資? 101.10.49.143 12/27 19:31
cosplay314: 想讓國民黨支持吧,結果人家不留情 114.39.116.132 12/27 19:32
23日晚上國昌的直播 他應該已經有不會過的確信了 KMT投棄權 大概是想兩面討好的最大限度"善意"了 話說KMT怎麼不直接投反對呢真孬 XDDDDD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7/2024 19:36:10
pftmax: 閹割版本,但是總比毫無保護更好一點 27.247.133.125 12/27 19:34
gtr22101361: 比那個完全執政八年的好太多了118.168.206.131 12/27 19:35
c39x47yc: 這個就比較支持國民黨版本 一下全納入 36.227.193.68 12/27 19:36
c39x47yc: 處理不完 先處理掉公部門 未來再討論私 36.227.193.68 12/27 19:36
eric112: 國民黨是不是打假球 42.71.183.130 12/27 19:36
c39x47yc: 部門 36.227.193.68 12/27 19:37
台達電表示 ****愉悅****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7/2024 19:37:39
wiork: 很弱,這種很大程度立意良善不慎,判個緩刑 61.230.80.139 12/27 19:37
Algshir: 還那邊藍白和 國民黨跟民進黨一樣下賤 1.200.57.173 12/27 19:38
Algshir: 差別就是民進黨比較聰明 1.200.57.173 12/27 19:38
黃國昌跟民眾黨提出自家版本的目的 大概就是有通過算撿到 沒通過也可以當照妖鏡來用 看誰是幫兇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7/2024 19:42:31
zka: 藍綠垃圾 整天擺爛114.136.200.222 12/27 19:46
nonojhe: 民進黨的政見 藍白幫忙實現 101.8.28.91 12/27 19:46
t95912: 投反對 民進黨就會見縫插針啊 破壞藍白關 27.51.120.238 12/27 19:46
t95912: 係 27.51.120.238 12/27 19:46
nashpan7: 等很久了 讚118.150.227.103 12/27 19:47
felix0616: 我也覺得先處理公部門 公部門一堆爛事 114.26.21.163 12/27 19:49
私部門的各位 你們自己好自為之吧(完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7/2024 19:53:08
jimlexus: 2700/365=7.39年,幹民進党執政後整個 42.72.132.25 12/27 20:05
jimlexus: 都不行了,廢物民進党 42.72.132.25 12/27 20:05
REALJOINGO: 民進黨8年在吃屎?香嗎?223.140.252.125 12/27 20:07
kinmengon: 可喜可賀,真的好辛苦才通過 39.14.57.186 12/27 20:08
milkBK: 問一下 立法委員算公部門嗎125.229.208.206 12/27 20:10
Gavatzky: 民進黨喊了8年結果是國民黨通過 220.129.11.219 12/27 20:11
a12841: 奇怪 怎麼會延宕2700多天 民進黨不111.252.104.227 12/27 20:13
a12841: 是早就執政了嗎?除非……111.252.104.227 12/27 20:13
crazydj: 青鳥又崩XD 36.233.5.77 12/27 20:13
puyo: 北檢我相信會有吹哨者出現 59.153.249.86 12/27 20:13
rancilio: 先求有再求好,三年後檢討擴及私部門 1.200.67.104 12/27 20:17
rancilio: 民進黨沒過半馬上過一大堆他們阻擋的法 1.200.67.104 12/27 20:18
happydaysogo: 知道以前都誰在擋了 111.250.16.189 12/27 20:20
dodoorca: 台灣加油 223.23.86.131 12/27 20:35
joky2001: 先公部門也好。覺得公部門就處理不 111.254.11.175 12/27 20:53
joky2001: 完了 111.254.11.175 12/27 20:53
caity: 民進黨8年除了風電和8800億,好像沒過啥?223.139.184.146 12/27 21:01
caity: 錢沾基礎建設223.139.184.146 12/27 21:01
sheep79119: 也太輕了吧 118.6.136.187 12/27 21:37
B9702115: 民進黨反對!! 27.247.35.97 12/27 21:43
galaxy13: 之前黃幫永豐金總經理當吹哨者 對幹自112.104.156.109 12/27 21:55
galaxy13: 己公司董事會 也是私部門的知名吹哨者112.104.156.109 12/27 21:55
kdn: 至少比全部反對的某黨好吧...111.255.109.123 12/27 22:11
dk2ftrmrn: 國家又又滅亡了嗎? 42.79.254.34 12/27 22:21
me1inda: DPP為反對而反對 118.166.76.198 12/27 22:31
rainsilver: 之前誰在嗆黃國昌故意不過吹哨者的 42.76.23.70 12/27 22:36
rainsilver: 這不就來了 42.76.23.70 12/27 22:36
lovingyou: 白想納入多一點,藍想少一點,這報導怎 42.78.163.88 12/27 23:14
lovingyou: 麼不提一下綠對這法案的態度呢? 42.78.163.88 12/27 23:14
隔壁板看到的 https://i.imgur.com/mgzfZic.jpeg 綠的完全不演了 藍的表現的像是"天人交戰"(?) 白的始終都是平常運轉
ma721: 私人沒用 有跟沒有一樣115.165.238.234 12/27 23:20
公部門的罰則只有這樣的話 可以預期 涉及一定金額以上的不法利益時 吹哨者一樣會被消失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7/2024 23:45:00
catlee: 簡單來講就是先求有~再求好~不然票在藍綠 61.231.77.55 12/27 23:54
catlee: 民眾黨的方案是不可能過的~只能妥協 61.231.77.55 12/27 23:55
catlee: 不然你連法案都沒有 61.231.77.55 12/27 23:55
跨出這0.5步只是開始 接下來就看能否往前走了 能否繼續往前 取決於對金主們而言 是消滅民眾黨的成本低 還是走正道做正事的成本低 二者擇一 ※ 編輯: ZXKUQYB (223.137.8.130 臺灣), 12/28/2024 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