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hisisLongID》之銘言 : 安安 脆上抵制麥當勞的風向越吹越猛 : 但是對麥當勞門市依然車水馬龍的現象 : 覺青現在的主旋律大概是這樣 : 吃麥當勞是個人自由 我們並沒有阻止任何人 : 但吃了麥又要發文 就是高調行為 就是欠公審 : 聽起來好政確 請問該如何反駁? 剛腦子有洞才跟室友爭論這問題 我跟他都大一私校政治系 他的立場如上 他認為 發文高調就是代表你支持麥當勞 又或者 你不支持麥當勞的行為 但也不在乎被性侵的人 是種社會暴力 而我們去公審 言語暴力他剛好而已 我主要論點 :網路上發表意見 也沒冒犯到任何人 他不該被大規模的言語暴力傷害 應該要保障每種言論的聲音 他開始扯這種不在乎就是種暴力 被網暴剛好而已 如果這不合邏輯 那你要去論述 沒有以暴制暴會讓社會變得更好。因為這樣的網爆可以讓他們學習為自身言論負責 不然他們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我:那也是譴責 建設性的批評 不是暴力 他回到以暴制暴論 好 那假設不在乎是種暴力 我:那他傷害到的人與傷害他的人也不成比例 而且 他如果傷害到人也是1對1 不是這種多對1的圍剿 他扯台灣被性騷擾的人數比例 他:告訴你啦(拿隨便網路上的民調)女性只有9%的人不受性騷擾 加上身邊有女性朋友 的男性 隨便也一堆 代表著他傷害到很大一部分的人 所以被公審剛好 幹 完全掉到他的邏輯 但總感覺他邏輯很怪 我:就算真的是社會暴力 社會暴力與言語暴力 它所造成的攻擊程度不同 怎麼能類比 他:都是暴力 有何不同? 感覺他的每個論述都有問題 但反駁又能回到他的邏輯內 到底怎麼反駁 手機排版 跑版請見諒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7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405582.A.670.html
gx8759121: 你性騷擾我118.170.73.240 12/29 01:09
※ 編輯: pekora998 (36.226.72.31 臺灣), 12/29/2024 01:13:20 ※ 編輯: pekora998 (36.226.72.31 臺灣), 12/29/2024 01:16:29 ※ 編輯: pekora998 (36.226.72.31 臺灣), 12/29/2024 01:18:05
chrisjohn214: 就不成比例啊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高中生具體傷害了什麼他有辦法量化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嗎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那他們回擊的言語暴力他又要怎麼量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化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更別提還有燒到無辜的人61.224.152.242 12/29 01:34
chrisjohn214: 我戳你一下,你打我一拳?61.224.152.242 12/29 01:35
chrisjohn214: 然後沒戳的人也跟著被打一拳他又要61.224.152.242 12/29 01:35
chrisjohn214: 怎麼彌補61.224.152.242 12/29 01:35
當時沒仔細去看正義之人的批判(瘋狗亂咬) 沒有特別談到傷及無辜的部分 只針對那群高中生的貼文 而且 他的論點還有不相信司法 認為以暴制暴 私刑正義沒啥問題
Landius: 所以為啥可以連結到這種無謂的網暴? 這跟118.160.202.104 12/29 02:06
Landius: 準備退場的取消文化哪裡不同了118.160.202.104 12/29 02:07
sunluna: 這種就是典型自以為正義的 正義魔人1.164.49.169 12/29 02:19
sunluna: 如果只憑自以為的正義感就可以網暴別人1.164.49.169 12/29 02:21
sunluna: 這跟89搞私刑沒什麼兩樣1.164.49.169 12/29 02:22
sunluna: 如果社會不允許 對受害者不在乎的行為1.164.49.169 12/29 02:31
sunluna: 那就立法來個見死不救罪 遇到受害卻忽視1.164.49.169 12/29 02:32
sunluna: 這樣出征就師出有名 不是只憑自以為正義1.164.49.169 12/29 02:32
sunluna: 只是真的這樣搞 大概87%人都有罪了1.164.49.169 12/29 02:33
不知為何 他以暴制暴論還有個特別的想法:社會暴力不違反法律沒錯 但現在言語暴力在誹謗、侮辱等罪名很難成立 代表言語暴力也不是罪不違法 靠么 是可以這樣比較的喔 沒被判罪=沒問題 這論述跟超哥沒兩樣
tw11509: 雖然冒犯你,但跟政治系討論邏輯!?114.32.37.105 12/29 03:00
別罵了 腦子不好 讀不了醫牙電資法 只能來這種二流校系 ※ 編輯: pekora998 (36.226.72.31 臺灣), 12/29/2024 12:06:04
sunluna: 所以他認為 沒被判罪=沒問題 的話 1.164.55.62 12/30 20:37
sunluna: 那不在乎被害人 有被判罪嗎? 沒有啊 1.164.55.62 12/30 20:37
sunluna: 那是不是 不在乎受害人=沒被判罪=沒問題 1.164.55.62 12/30 20:37
sunluna: 說穿了 他就只是找藉口 在自我合理化 1.164.55.62 12/30 20:38
sunluna: 沒種承認自己是 自以為正義的私刑者 1.164.55.62 12/30 20:38
sunluna: 檢討別人時 用自以為的正義感 1.164.55.62 12/30 20:49
sunluna: 檢討自己時 卻是用法律的標準 這不只是 1.164.55.62 12/30 20:50
sunluna: 自以為正義的私刑者 還是雙標的私刑者 1.164.55.62 12/30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