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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北檢有沒有可能是洩密給上級或執政黨的大人物,然後此人再洩 密給週刊、記者,不然我實在想不通檢察官為什麼要冒他的職業風險洩密給記者,但如果 是當政者的大人物,就比較合理了 ※ 引述《hafat (善甲大魔導)》之銘言: : 檢察官說某被告excel中記載 1101小沈1500 : 加上後來傳訊給共犯說小沈給過了 : 依照這兩項證據 可以證明被告有收賄 : 那同理可証 : 某記者在平面媒體報告有關案件的具體證據 : 後來又自承經營檢調線多年 : 再加上後續起訴書也載明其具體證據確實 : 在檢方「獨家」掌握的證據清單內 : 是不是也可證明 : 承辦檢察官在2024/08/01至2024/12/27間 : 在不詳時地中 將其具體證據洩漏給馬記者 : 這樣講應該沒毛病吧 :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6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408197.A.F40.html
cvnn: 據調查北檢沒洩密 那就是鏡檢查到的 北檢抄223.136.129.200 12/29 01:53
Dorae5566: 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還不是被關...洩密 114.46.224.109 12/29 01:53
Dorae5566: 給高層就可以? 114.46.224.109 12/29 01:53
marktak: 什麼風險?格斃嗎? 39.9.93.27 12/29 01:55
renna038766: 有證據再說 111.240.65.87 12/29 01:58
CMCC: 起訴書就是證據啊,鏡檢週刊也能當起訴書看 42.73.119.134 12/29 02:01
CMCC: ,兩者同款 42.73.119.134 12/29 02:01
max1019: 應該是鏡檢調查後 北檢照抄。所以北檢沒 125.231.20.164 12/29 10:14
max1019: 有洩密的問題 125.231.20.164 12/2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