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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adi035: 什麼超車?人家是分割車道減少塞車 嘻 223.139.79.53 12/30 18:16 1。分割車道是妾身未明的東西 法院有判例,變成不斷被引用,實質承認 但是法官在判例中'立法',等於一口氣迴避掉立法院修法,三讀,總統公佈,緩衝期等等 必要的流程 在我去信要求交通部詳細確認分割車道細節時 交通部表明法律中根本沒有分割車道 (但交通部不是一個人,是一堆人;更早的回覆是'尊重法官判決';不見得同一人回) 實質上是有法律可引用的,目前就有: '汽車'同車道超車,必需向左保留半公尺以上左右間距 以上,雖然是汽車,但因為汽車涵蓋機車,所以直接引用沒有問題 (就是這樣搞 XD,因為立法能量不足,並沒有特別為機車立法) 但是就科學上來講也蠻好的,想想都有規範半公尺了 沒半公尺,即使沒撞到,都該罰! 大家不要抗拒,什麼叫安全距離?就是沒出車禍前就得保留了 不然開車都緊貼前車好了,反正還沒有撞到 還真別說,一堆機車就這德性 別跟我說汽車也一樣;大家要見賢思齊,不是見不賢思齊 汽車所受的養成教育裡真的比較強調安全距離;而這是對的,是值得學習的 2。那又有人說,都要左側超車,右側不許超?要超車就從左側,不是鑽來鑽去嗎? 這其實我們可以觀察到問題: 分割車道的術語裡出現了混淆,把高速和低速混在一起談 其實汽車左超並且向左保留半公尺,這是允許在'行進間'的 而鄰車靜止(勉強放寬到低速),我車時速 30 以下,這是'靜止時'的 用科學來檢討一下有沒有問題 鄰車(比如砂石車,貨櫃車)都完全靜止了,你說機車不許分割,似乎頗浪費機車的能力 但如果鄰車在動,機車最好是不許分割,畢竟輕輕勾到一下就會倒下 因此把分割車道,再分成靜止時和行進間(以時速 30 為界),我認為才是理想的 行進間唯一左超,且務必保留左右間距半公尺以上,靜止時還可以右超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有些重機族在分割車道時有拍影片,說'這不是鑽,是經過' 仔細想想這不是辯解,這很科學 仍舉經過砂石車為例,你分割到一半給我停車,然後綠燈時砂石車起動,你仍是危險 你要嘛就只是經過,別留一半停在併行的地方 所以分割車道只能是經過,這是在技巧上必需補足的 3。分割車道是高級技巧,應該進駕訓班學 給網紅教,說先進國家有,然後就直接要求台灣開放 這根本侵犯台灣立法權,自治權,也枉顧交通 3E 裡的教育 沒教就自己引進,還出這麼多問題,有負責嗎? 還是說引進的是網紅,下台的是交通部? 再說了,世界各國分割車道各有不同細節(wiki 有列) 台灣有自己的立法院,完全可以自行根據需求檢視 根據則是事故率;事故多就不許分割,事故少才可以分割 這樣也算科學化的檢討了 最後,沒影片沒真相,也許重機有保留足夠的安全間距 為什麼我不用安全距離一詞?因為有一次和警方電話時 警方不斷強調安全距離指的是前後,我只能要求前後,不能要求左右 明明法律中就有左右的規範,也就是半公尺,但我一提他就跳針指的是前後 所以我只好說,那叫安全間距 頭份警方這種不顧科學,只求跳針的討論方式也很奇葩 對了,頭份警方就是引用判例,所以是可以分割車道的 而交通部也無法去要求(如果直接要求禁止分割車道,在鄉下行車會沒效率) 所以這種事只能說因地制宜,這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真要追究立法,那是立法院的事,都怪我們沒有選出交通型的立委,沒有能力修法 交通部也可以主導修法?催他們比較難,因為總統選好,執政團隊就出來了 沒在直接選交通部長的,要搞交通部,要從選總統開始要求 而且說真的部長也有一直在換,光換是沒用的 這和'馬上認錯,絕不改過'是一樣的意思 換就換了,可沒答應你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95.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744918.A.F75.html
koromo1991: 妾身 101.12.27.14 01/01 23:22
tengerinedog: 政府根本不在意交通安全臭你機車族 1.165.178.94 01/01 23:24
tengerinedog: 重機族就好 1.165.178.94 01/01 23:24
angel902037: KMT有個交通立委,可惜老K沒讓她連任 1.163.167.160 01/01 23:25
身為工程師我不懂政治,我跟你承認我沒在記人名的 我上面全部都是科學化的思想 如果你要跟我說有人,那你得用"人名,事績"列出來 不然我對他們也不熟 他是催生什麼法案,讓你看得起他算是個交通型的立委?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1/2025 23:27:42 據我的觀察,我們的立委沒思想,沒專業,都是黨團配票的應聲蟲而已 全都是黨團型
llzzyy01: angel大說的是 游毓蘭 220.141.139.50 01/01 23:32
立法和關說不同,關說是指定案件,對個案進行檢討 而立法會出現法條,可以不斷套用在不同的場景 嚴謹程度和我們寫程式一樣,寫程式就是寫出來後要不斷被重覆執行 立了法就要不斷 debug,不斷驗證這個法有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符合科學 因此若真的有貢獻,最好是列出來,他修了什麼法,讓大家聞香聞香
llzzyy01: 也不是故意不讓她連任,是不分區 220.141.139.50 01/01 23:33
llzzyy01: 本來就是全部換人 220.141.139.50 01/01 23:34
uvegotmail: 可憐,被路權仔牽著鼻子走 49.216.52.153 01/01 23:34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1/2025 23:35:56
uvegotmail: 有人說警察可以依判例執法嗎笑死 49.216.52.153 01/01 23:36
嚴格禁止分割車道,沒幾個鄉下會答應啦 到時搞個限縮檢舉還不是一樣 日本可以超速三十公里警察不抓咧 日本有說超速不違法嗎?他們是警察不抓,法律上一樣是超速 所以日本其實也是軟性不嚴格執法 也沒很堅決執法啊! 台灣目前對路肩,對右側分割車道 態度就是'警方不主動告發,但若檢舉則必需處理' 而我是認為如果路肩或右側超過時速 30,警方就必需主動告發 讓你路肩能用,軟性(或說彈性)只限低速 這樣就足以涵蓋鄉下需要的彈性了 還讓你高速騎路肩,這根本不科學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1/2025 23:43:24 如果台灣還有交通型立委的話,請麻煩一定要轉達我這個見解 我這是用科學解釋的,信都寄給交通部了,交通部也只會唸一下現行法條 他們沒有科學檢討的腦袋,大概就是還不錯的兩腳書櫥,只會背書..
uvegotmail: 自稱工程師科學思考結果說什麼日本不 49.216.52.153 01/01 23:44
uvegotmail: 抓超速,誰說的?我看又是被目的性論 49.216.52.153 01/01 23:45
uvegotmail: 述的路權仔洗腦了可悲啊 49.216.52.153 01/01 23:45
人家有影片啊,要嘛你用魔法對抗魔法,你也出一支影片
maninpink: 哇!您的文字中看的出理解,而不是單111.249.150.253 01/01 23:45
maninpink: 純的批評,不簡單。111.249.150.253 01/01 23:45
uvegotmail: 路權yter只會貼對他們有利的影片你還 49.216.52.153 01/01 23:47
uvegotmail: 看不清喔 49.216.52.153 01/01 23:47
uvegotmail: 從yt看世界還敢自稱科學喔?工程師的 49.216.52.153 01/01 23:48
uvegotmail: 臉都被你丟光了 49.216.52.153 01/01 23:49
你完全拒絕別人的說法,那就是不肯溝通 他們去過日本,我沒去過日本,一起步就輸了 所以我說你要嘛就用魔法對抗魔法,你也出一支影片 我以後就引用你的影片 你不出影片就別說風涼話
uvegotmail: 路權仔正在飆爽爽你在幫他們喊燒笑死 49.216.52.153 01/01 23:52
政治,講的真的是實質影響力 他們影片有點閱率,有人效法 那你就得正視他們的存在 你用噓的並不會增加你的影響力 如果 PTT 支援封鎖,我還想把你封鎖掉
uvegotmail: 原來有影片就是真的你這叫科學喔笑死 49.216.52.153 01/01 23:53
我無法接受有人想影響我就用噓的 再這樣我拼著被停權也要刪你推文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4879987.A.392.html 我不是不知道你在講什麼,而是你以為只有你知道 然後把我想談的重點,扭轉到你的重點 但你的重點我早在別篇談過了,為了滿足你,會讓已經很長的文章變更長 你根本不懂尊重別人的重點 自己發一篇,不好嗎? 紅明顯?你沒資格說紅明顯吧。。 所以你如果不幫忙做支影片,就別在那邊講我已經知道的事 那我也無能為力,不是我要談的重點 談話要有必要的精簡,不是我不知道,而是你想談的我早談過了;請精簡 希望你別再來我的文下鬼打牆;非常討厭
gpmgdd: 你的道理烙烙長,你認為多少人會想了解 125.228.202.47 01/02 00:21
gpmgdd: 生氣就刪別人推文,那你乾脆別寫文章了 125.228.202.47 01/02 00:22
不是我認為,是真的有人想了解 你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但也許代表你不是名單裡的人 我不是生氣就刪別人推文 而是那種不住嘴影響閱讀的 他可以自己開一篇 來我的文下鬧,那我發文已經沒意義 還不如停權休息一下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00:46:32 我的道理長,是因為有必要這麼長才能說明 你有本事就濃縮發一篇,讓我見識見識,學習學習 如果你不教一下,那我學不到 下一篇也還是這麼長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20: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