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skyofblue (天空藍)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有可能羈押原因直接用 名字 嗎?
時間Thu Jan 2 00:14:04 2025
聽聞酷炫的軼聞
像是 現代通訊科技發達 所以可以串證
這種地圖炮式的事由有可能請人吃雞鴨飯
法院如果亂開地圖炮
未來非常有可能會傷到嘎己狼
不如直接指定對象如何
比如說:
因為你是周杰倫
因為你是蔡依林
所以 有可能串證
所以 影響力與犯嫌重大
這樣判例若成也不至於未來成為地圖炮
而是針對重大犯嫌的致命武器
4不4更能突顯正義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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