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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民主,文組的做法就是不斷辯論 專注在特定對象的指涉,形容上 理組的做法則是:量化 但因為事實上我對量化工具不熟,所以我還是得回到文字上 (也就是文理雙修,用文字來形容量化工具 XD) 舉例來說: 今天如果有一個皇帝,他是獨裁的 但是他所獨裁的方向,是大部份人民所希望的 這算不算以獨裁手段,行民主之實?(何謂大部份,比如量化有 80%人民同意) 再反過來說,如果民主時,以劃分選區的方式,技巧 使得票數總是接近,對消,進而操控民主 那麼是否可能用民主的手段,行獨裁之實? 所以民主是有方法,有手段的(比如投票制,投票不公開) 而民主的成效是能檢驗的(是不是大家想要的) 而且民主在負責時有很多問題 比如話是我說的,但我不想負責 所以我不出來選,但我一直要別人做 可是等真的有人照做了而沒有成效,我也不想負責 (幸好我沒當官,所以本來就不用負責) 若我們用股東制來解釋 不當大官,那也當股東,不用負股東的一小部份責任嗎? 還真別說,股東制就是為了集資,讓無法負巨大責任的大眾,分散負責 民主的另一個問題是:它是否是合法的霸凌 我是 80%,我投票通過,我是否就可以合法的霸凌 20%? 所以我們說了:服從多數,尊重少數 這句話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問題沒解決,先仔細想想我們有沒有落實這句話 這就是民主素養 要知道,知識的傳遞,文字是方便保存,但都是渣籽 比如我可以用文字保存騎腳踏車的知識,保存游泳的知識 但你不能只透過文字考試來傳遞這樣的知識 你必需真的去騎車,真的去游泳;這叫 肌肉記憶 如果沒記錯的話,卡內基好像就在教這些 台灣的民主,從國小開始就有班會,你別說你沒學習 但是你學到了什麼 我們在班會投票時,由老師主持 多數制產生的幹部,其權力由'報告老師',抓耙子式的檢舉制來維持權力 的確體現在交通上,大家都瘋狂檢舉,希望獲得權力; 這樣的學習是不意外的 但是,台灣被統治太久了;不斷的更換宗主國,不斷的被殖民 養成的民主思維就是統治者與巨嬰間的關係: 我要的得不到,我就抗議;我要統治者給我 而民主是競爭的,去思考'我出來選,我選上就聽我的',這件事我們不熟練 更多的是不斷跳針'我不是資方,我能力太小,我反正選不上' 可是同樣用股票來解釋 持有 51% 以上的股權,的確是絕對當選董事長 但是持有 17% 呢?就不能當董事長? 不是能搜集委託書嗎?(先不談購買,在民主制裡買票是違法的,類比不過去) 去不斷利用履歷證明自己值得被委託... 喔,仍然只有資方有法子累積履歷 比如關鍵的,掌握媒體,這就是資方的本事(不過自媒體時代,還是有不少網紅突破了) 這就是我們民主失敗的地方了 可是已經學會的當然不能放棄;看缺點在哪去改進就是了 台灣還不夠民主,台灣要學習民主;有什麼問題嗎? ----------------------------------- 不如離題繼續談交通 XD (或說,交通只是我舉的例) 在寫信給政府部門時,我發覺他們的系統,和我在做軟工時的 bug zilla 有點像 像,但是不太一樣 哪裡不一樣?先談軟工的 首先,bug 由 QA 提出,全部都首發給 PM PM 進行 assign bug 給不同單位;當然首發是給工程師 (工程師不只一位,所以 PM 要判斷) 工程師進行修改,修好後標定 fixed, 轉發給 QA QA 驗完後下 Verify~ 注意到:誰發的 BUG,就只有誰能下 Verify 我認為這裡有錯,不是你認為問題不存在,不想修就能不修的 但是的確 QA 和 RD 之間會有爭執;我認為修好了,或者我認為太難修 這時仲裁是 PM;PM 可以壓過 QA,但是會記錄是 PM 壓過去的,QA 並不同意 而 PM 這麼大的權限?因為他是主管,PM 是 Product/Prjoect Manager, 產品/專案經理 他不是 Page Maker,不是做文書的啊.. 現在重新審視政府部門處理流程 我們提給政府的是 issue, 但是人民不具有專業 QA 的權限;頂多算路人甲公測 問題提出後,比如舉交通部為例,不會是交通部長親批;通常是助理 轉發各部門,比如公路局,比如路政司,他們修好就下 fixed 然後人民會收到回覆,不滿意就說不滿意,但是不滿意的意見根本沒被看 PM 在哪裡?他才有權限說'不滿意也沒關係',這裡 PM 缺席了 如果人民說不滿意,PM 就重審視,那我就承認有 PM 而 PM 是要負責的,如果交通部長下台時,PM 團隊也下台,那我就承認 PM 有負責 當然,因為人民只是路人甲,不是專業 QA,所以權限沒那麼大 那麼誰是專業 QA? 目前我們有選舉制,所以就是立委,民代 如果立委或民代提出問題,那麼部長就要列席備詢,無法閃躲 但是因為我們都沒有專心選舉,所以立委民代也只是穿衣服而已,真不知有做多少事 如果以軟工的 buz-zilla 來說,我們是要定期開會,檢視有多少 bug 沒解,或列太久 太久 PM 就必需做決策,看是提高優先權非解不可,或者是容忍它,不去解 畢竟公司資源有限,沒錢就是沒錢,解不了就是解不了,不然你要怎樣 累積過大的 bug list 對大家都沒好處 權衡,轉發,批示,全權就在 PM;但產品做不好,PM 你給我下台 我看到交通部長有下台,但我發的 bug 都不是交通部長在看的 我不知道那些轉發,擅自結案的代理 PM,有沒有跟著下台 當然,也因為我不是立委/議員 但是既然開了這條路徑,這就是補救間接民主不足之直接民主 我們同樣可以就直接民主的角度,重新審視這個制度 現在知道為什麼部會能對我們的民眾來信置之不理了吧。。 因為模仿了軟工,但模仿得太粗糙,把責任分散後,就不必負責任 這是工程師可以明白感受的事 你不能只叫部長下台啊,這根本沒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95.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768906.A.D20.html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06:03:09 通常 PM 工作量太大,所以是 PM 團隊,而不是只有 PM 所以由助理批,這不是問題 但是團隊必需共同負責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06:07:48 我要的也不多,誰 assign 我信的,沒做好時,交通部長下台,他也下台就好 不然就別由他掌握信件流程,他位階太低,不足以負責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06:14:02
wanzi0601: 民主民主,民進黨是你們的主 111.83.38.1 01/02 10:37
套上特定名稱,特定人名,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事 舉例來說,規定是得票多的選上,那就得不管哪個黨都一樣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1/02/2025 17: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