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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onis1010 (adonis1010)》之銘言: :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 看了一下 今日有不少媒體報導幕後 : : 寫說據悉北檢私下嗆聲只要北院裁定交保 我們就會無限抗告 : : 刑訴法是不是該修一下起訴後案件不可以給檢察官這樣濫權啊 : : 都起訴完了 審判期間要羈押也是法院押 還能讓你檢察官這樣報復式抗告 : : 無限抗告根本浪費社會資源啊 有沒有八卦 : 這次北檢的作為,真的讓百姓不寒而慄,明顯感受只要你不順從他們,不論有沒有罪,就 : 是先用這種方式搞死你。要知道,無限抗告之術都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台灣可能要思考 : 是不是需要賦予檢察官這樣的權力,然後有沒有制衡的方法?還有檢察官要如何超然獨立 : ,至少盡量別讓政治影響,或淪為執政者打手,也是當務之急的問題。 看到會吐血… 首先,無限抗告的前提是,「高院」認為「地院」不押起來的決定有問題, 發回去給地院重新決定,如果高院認為地院的決定是正確的, 那就駁回北檢的抗告,北檢不能再抗告。 現在的問題是高院和地院的認定不一, 為什麼會有這種不一致? 高院是認為,檢察官指出柯有串供的疑慮, 而地院沒有具體說明為何沒有這種疑慮或是如何防範這種疑慮, 單純提高保金顯然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要質疑這個說法我沒有意見,但至少搞清楚問題出在哪) 然後,白色恐怖和這件事到底哪裡一樣了… 白色恐怖時期是「檢察官自己」就可以押人,然後還可以無限延押, 沒起訴也可以一直押一直押。 現在檢察官要押人要經過法院同意、延押有上限, 你連抗告的權力都要收走, 信不信下一次社會重大案件就變成一堆人哭妖 「檢察官查案不力,法院縱放人犯?」 要靠背制度前好歹先搞清楚制度的內容是什麼。 回文後不能推文的設計有夠爛 我完全認同高院應該自為裁定,雖然原則上應該要讓地院重新決定 但以這個案件的情況,如果高院自己認為沒辦法解決串供的問題, 那你一直讓地院放人再發回去地院重新處理,邏輯上和白痴沒二樣 光放人到抗告到重新審理的時間,就可以聯絡一堆人了。 但北檢抗告本來就沒問題,一開始審檢分開就是為了讓檢察官專心 追查犯罪,法院中立審理。去質疑北檢會不會無限抗告,根本搞不 清楚狀況。 最後,不要再說白色恐怖了,再怎麼抗告都沒辦法一直押,刑事訴 訟法現在有延押上限了,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79.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827398.A.EDB.html
s0914714: 幹 台灣就是被這些垃圾司法搞爛 123.241.68.54 01/02 22:17
NARUTO: 高院有種自己判啦 沒種 61.70.157.37 01/02 22:17
cnick: 照高院講的理由 交保制度可以直接廢掉了啦 101.12.19.211 01/02 22:17
qweertyui891: 請高院自行宣判囉 36.228.254.173 01/02 22:17
peng978: 都起訴了 怕串證? 36.230.136.229 01/02 22:17
cnick: 少在那邊冠冕堂皇寫一堆 101.12.19.211 01/02 22:17
rabbit83035: 高院自己來阿 講那個理由誰能交保? 1.163.88.226 01/02 22:18
hensel: 不會說滅口就沒有串供疑慮 36.230.40.30 01/02 22:18
kirito48763: 檢察官能一直抗告跟一直壓有什麼差223.140.154.180 01/02 22:18
kirito48763: 別呢?223.140.154.180 01/02 22:18
cnick: 高院想當鷹犬直接裁啊 想叫地院揹鍋有夠無 101.12.19.211 01/02 22:18
bearKQG: 高院法官都可以推翻自己以前的裁定標準了220.141.100.194 01/02 22:18
cnick: 下限 101.12.19.211 01/02 22:18
showoo: 秉文就不用 49.216.22.12 01/02 22:18
bole: 一堆司法垃圾啊,司法自己不自愛 活該 61.227.47.89 01/02 22:18
Jonathan905: 高院兩次的重點都不一樣你說呢? 116.241.16.118 01/02 22:19
angellll: 那你不靠杯一個好制度被綠色檢察官濫用? 1.162.164.80 01/02 22:19
EarthKing: 現在只是形式上好像有法院審理 114.47.77.199 01/02 22:19
lird: 有差嗎 218.187.64.67 01/02 22:20
EarthKing: 實際上證據就是不足 而且張冠李戴 114.47.77.199 01/02 22:20
EarthKing: 這個只是美化過的白色恐怖 114.47.77.199 01/02 22:20
tsuki0725: 你是不是忘記起訴前已經押了將近4個月 59.127.199.172 01/02 22:20
tsuki0725: ?押人取供還不夠恐怖? 59.127.199.172 01/02 22:20
schumychen: 高院也可以自己裁阿 118.168.30.23 01/02 22:21
newrider: 總之別雙標 一律比照辦理 大家沒意見 49.215.44.168 01/02 22:21
yeng1217: 當然不是白色恐怖 是綠色恐怖 36.230.172.194 01/02 22:21
newrider: 不要一堆綠友友在外面趴趴走 結果只有 49.215.44.168 01/02 22:21
newrider: 政敵被羈押 這就很難令人信服 49.215.44.168 01/02 22:21
raya123: 第一次怕逃 第二次怕串 第三次又要怕啥? 150.117.220.90 01/02 22:22
raya123: 不如你自己判了吧 150.117.220.90 01/02 22:22
d12345631: 起訴文了餒 1.175.225.176 01/02 22:23
※ 編輯: Ycowmo (1.175.179.38 臺灣), 01/02/2025 22:30:14
pastor1982: 你高院覺得有問題,自為裁定啊,不要223.137.219.225 01/02 22:25
pastor1982: 搞得自為裁定變成稀有動物欸223.137.219.225 01/02 22:26
pastor1982: 憲法第80條,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任何223.137.219.225 01/02 22:27
pastor1982: 干涉。你高院覺得地院有問題自己判阿223.137.219.225 01/02 22:27
pastor1982: ,憑甚麼指手畫腳223.137.219.225 01/02 22:27
windid: 什麼年代了 北檢這樣幹還不恐怖啊 跟白色116.241.202.165 01/02 22:27
windid: 恐怖比幹嘛?116.241.202.165 01/02 22:27
stuangus: 你綠圾權貴怎麼都潛逃了 111.242.106.27 01/02 22:32
kkbox0800: 司法院 都自己人 你講X小 1.200.18.108 01/02 22:34
m31126: 推 27.52.131.7 01/02 22:35
ejba: 正常情況下看似乎很合理,但現在的情況顯然 42.70.27.49 01/02 22:39
ejba: 就不合理,怎麼套用? 42.70.27.49 01/02 22:39
neverending: 本來就沒有白色恐怖,是綠色恐怖 111.81.135.45 01/02 22:42
photoless: 青冥叫 111.71.213.222 01/02 22:42
kk16355: 愛生氣不好啦 齁 36.227.2.173 01/02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