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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態樣是把持有關係變為所有關係 所以你要先持有才能侵占 依照法院實務見解 這個持有必須是基於契約或法律規定 別人轉錯帳到你戶頭 你持有這筆錢不是基於契約或法律規定 不成立侵占 ※ 引述《CHB1980 (阿彬)》之銘言: : 我從來不接陌生電話及簡訊 : 但這樣會有個問題 : 萬一是有人轉錯帳到我的帳戶 : 陌生電話其實是銀行打來的 : 我一直不接電話 : 對方萬一告我侵佔 : 這案件是否成立?! : 我是不是真的要跑法院? : 有人懂其中門道嗎? : 可以分享法律見解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0333Q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3.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5968440.A.234.html
sluttervagen: 民法不當得利而已 刑事沒事啦 114.136.142.25 01/04 13:29
bear753951: 厲害 27.51.66.86 01/04 13:29
Forcast: 跑法院就是煩 114.25.175.12 01/04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