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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鬼島司法....金呷夏夕夏景!咳...呸! 平成13年,日本刑法增設第208條之2「危險駕駛致死傷罪」, 端出致傷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最高可判20年的重刑。 平成14年,日本道路交通法也提高罰則,將酒後駕車的處罰 對象放寬,連飲酒者以外的酒類提供者、車輛提供者、委託駕駛者、 同車乘客通通要罰。 在政府宣導與嚴刑重罰之下, 日本的酒駕致死事故在平成15年終於首次降到千人以下(781人)。 鬼島司法制度對酒駕,沒事沒事,不必坐牢也不重罰也沒扣照吊大牌, 某縣市警察還放酒駕者直接開車回家的咧! 日本目前對酒駕的行政處罰, 只要無法正常駕駛便立刻吊銷駕照,3年不准重考; 酒測值若在0.25mg/L以上,吊銷駕照2年不准重考; 酒測值在0.15mg/L以上、未滿0.25mg/L,吊扣駕照3個月。 如果是酒駕肇逃,則此後10年不准再考駕照。刑事處罰更為嚴重, 無法正常駕駛的酒駕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100萬日幣(約合新台幣26萬6千元)以下的罰金; 酒測值在0.15mg/L以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50萬日幣(約合新台幣13萬3千元)以下的罰金。 ※ 引述《DsLove710 (DoraApen)》之銘言: : 超速賓士橫掃機車釀1死1癱瘓 肇事男判2年「沒和解不給緩刑」 : ETTODAY :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 無業的馬姓男子駕駛要價351萬起白色賓士M-Class,沿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南往北方向行 : 駛時,車輛突偏向外側車道,以時速83公里的超速狀態直衝,瞬間撞上停等紅燈的機車騎 : 士,導致許姓騎士死亡,另3名騎士輕重傷。士林地院日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 : 刑2年。 : 2023年12月8日10時36分許,53歲馬男駕駛賓士車沿北投區承德路6段(南往北方向)第2 : 車道行駛,行經承德路6段與7段口時,車輛突向外側車道偏移行駛,並以時速83公里速度 : 超速行駛,導致洪、許、蔡、巫姓騎士遭波及。 : 39歲許姓騎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因骨盆腔骨折及陰囊破裂等重傷宣告不治。另 : 名洪姓騎士全身多處骨折,包含第12胸椎壓迫性骨折,導致重度失能,無法言語、進食及 : 行走,生活完全依賴他人照護。此外,蔡姓女子與巫姓男子則受輕傷。 : 馬男事發後呆坐路邊,聲稱「真的不知道怎麼撞的」,偵查期間辯解是車輛突然向右拉扯 : 偏移,才導致事故。然而,檢方調查發現,馬男當時不僅嚴重超速,且其車輛並未發現有 : 異常或故障,非車輛故障,並未盡駕駛人應有的注意義務,最終釀成悲劇,依過失致人於 : 死罪將其起訴。 :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馬男以超速且偏移車道的方式行駛,違反駕駛注意義務,直接撞擊許 : 、洪2名騎士,導致許男死亡、洪男重傷,並波及其他騎士,其過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 : 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深重傷痛。 : 法官指出,雖然馬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表達調解意願,但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 : 解或賠償,顯見犯罪後態度普通,缺乏積極彌補行為。考量其過失情節重大、事故後果嚴 : 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 針對是否宣告緩刑,法院認為馬男未與受害人家屬或代行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其過失程度 : 及事故後果重大,不符合緩刑條件,故不予緩刑,強調依法執行刑責,以儆效尤。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113/2891310.htm : 一個撞死一個撞成重度失能只判兩年 : 賺爛了吧 誰理你緩不緩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6775139.A.DE4.html
arickal: 這個判太重了,看台中那公車撞死兩個也 111.242.96.154 01/13 22:23
arickal: 沒和解才一年四個月 111.242.96.154 01/13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