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當初憲判字第8號判決出爐時就有人提出質疑犯罪情節最嚴重標準何在 在釋字前死刑標準為多數決並非一致決,當前各國的死刑標準也尚無合議庭一致決 這邊先不討論大法官釋字是否有在尚未修法的前提下,直接賦予法條新的實體要求,形成自 行創設法律違反憲政分際造成憲法法庭凌駕於立法院之上的疑慮 單憑犯罪情節最嚴重在司法實務上是否能夠形成一致的統一見解,而非僅憑抽象性描述,這 相當於給予了承審法官更大的裁量權與心證空間 這是否會造成司法制度在單點上的實質削弱,使得擁有更多人治空間? 以舉例上來說,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造成死亡哪一個才是犯罪情節最嚴重? 如果直接故意造成死亡人數低於間接故意造成死亡人數,此種情形下哪一個才是犯罪情節最 嚴重? 如果每個法律案件在個案的事實行為上憲法法庭都沒有給予一個明確統一見解能夠遵循,那 這是否屬於憲法法庭的失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4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7090818.A.AE1.html
derrick1220: 亂投票 223.23.197.53 01/17 13:14
crazydj: 黨証是唯一標準 36.235.86.28 01/17 13:14
qqapplpaa: 民進黨眼中的柯 223.138.8.168 01/17 13:14
DustToDust: 讓阿德不開心 61.224.107.65 01/17 13:15
d0922030: 民調 112.78.69.98 01/17 13:15
jkhz: 党說了算 1.165.67.83 01/17 13:16
HodorDragon: 馬國女大生那個案子 61.58.97.52 01/17 13:18
durex310: 党說了說算,民主的最嚴重之罪你敢嘴118.171.158.119 01/17 13:20
gueswmi: 犯罪手段 有人被殺死也無所謂 36.233.209.164 01/17 13:28
gueswmi: 約間接故意(不在意的殺人) 36.233.209.164 01/17 13:29
gueswmi: 研究了一下 明知有人依然故意放火 燒死人 36.233.209.164 01/17 13:46
gueswmi: 也無所謂,台灣司法: 阿 不是故意殺人 36.233.209.164 01/17 13:47
magamanzero: 黨說了算阿 你執不執行 是看人阿ww 60.248.126.193 01/17 13:54
gueswmi: 照36意見書 台灣莫名其妙在糾結殺人手法 36.233.209.164 01/17 13:58
gueswmi: 造成別人死亡 只有直接(故意) 間接(過失) 36.233.209.164 01/17 14:00
gueswmi: 台灣法律就是喜歡獨創一格 36.233.209.164 01/17 14:01
gueswmi: 還有意見書舉的例子是經濟犯 毒品犯強盜 36.233.209.164 01/17 14:03
gueswmi: 性犯罪這種不涉及人命的不可判死刑 36.233.209.164 01/17 14:04
gueswmi: 腦袋裝水泥 36.233.209.164 01/17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