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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說 死刑犯在定讞那一刻就喪失人的基本權利了 國家有義務給受刑人食宿 但死囚又不是人 只是因為程序的問題沒辦法當即執刑 然後一拖就是好幾年 也就是說 在執行死刑後應該要家屬賠償這些年來國家的花費吧 有沒有八卦 我這樣會太冷血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0.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7102295.A.E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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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5526259: 叫廢死團體幫忙還錢給政府~~~~~~~~~~~~ 111.249.135.70 01/17 16:36
qt359101: 死刑犯這幾年的花費是全民買單 你ok?223.137.210.143 01/17 16:36
roger2623900: 為何是家屬賠? 111.82.228.66 01/17 16:59
UCCU9487: 冤有頭債有主,會拖到全民買單是廢死的 39.9.68.182 01/1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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