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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98829 台中酒駕男機車罕見遭沒收 法官:供犯罪之物、不讓他再犯 2025-01-18 13:27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江姓男子第4度酒駕被抓,台中地院法官列舉判例、見解,深思後認定他騎的機車屬 於「供犯罪所用之物」,且為避免他再犯危及公共安全,衡量比例原則、財產權侵害,除 依公共危險罪判他8月徒刑,罕見宣告沒收他機車,要防止他再度酒駕上路,可上訴。 檢警調查,江男2024年8月25日下午在潭子區朋友家中喝5瓶啤酒,隨即騎機車上路,行經 神岡區大豐路4段因無照駕駛被警方攔查,發現他身上酒氣濃厚,當場測得呼氣值每公升 0.6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台中地院查,江男過去曾3度酒駕,各被判刑4月、6月及併科罰金5萬元,及7月,江曾入 監服刑、罰金易服勞役,這次再犯構成累犯,應加重其刑,考量他酒駕且酒測值達0.64, 犯後坦承,這次依公共危險罪判他8月。 中院特別指出,酒駕行為人駕駛的動力交通工具是否屬於「供犯罪所用之物」?實務上有 不同見解,否定說認為交通工具僅是該罪的關聯客體,不具促進、推進犯罪實現效用;肯 定說指出,供犯罪所用之物是指一切對犯罪具促成、推進或減少阻礙的效果,而於犯罪實 行有直接關係之物。 肯定說也舉例,行為人反覆使用機車酒駕,為預防再酒駕,實有就與犯罪具直接關連的工 具,也就是該機車沒收的必要,沒收除可使其心生警惕、杜絕再犯,也彰顯國家禁制酒駕 決心,對預防犯罪有實益。 中院認為,刑法第38條第2項僅規定「供犯罪所用之物」,解釋上在犯罪過程中,任何足 以實現構成要件的犯罪工具,都可認屬「供犯罪所用之物」 ,且從犯罪學觀點,將酒駕 車輛沒收,可降低再犯機會,採取肯定說見解。 中院也說,江曾3度騎機車酒駕,顯屬財產權濫用,江也自稱除這輛機車,家中還有另一 輛,他平時上班都搭公車,沒在騎這輛車了,可見沒收不會對他生活便利產生重大妨害。 中院依比例原則、權衡江男財產權,及交通安全公益目的,認為唯有沒收他的機車,才能 有效防止其再酒駕上路,宣告沒收本案「機車本身」,且不宣告替代價額追徵。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64.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7178835.A.A42.html
EXZUSIC: 公平正義都回來啦賴政府 101.10.113.81 01/18 13:41
Gary5566: 要環鍵盤了沒 180.177.243.6 01/18 13:42
js6661212: 釋憲一下賠一台跑車給你 49.216.234.123 01/18 13:43
qt359101: 劉柏駿?223.137.210.143 01/18 13:44
sformosa: 汽車要不要比照辦理223.138.192.116 01/18 13:46
TDOO: 該沒收的應該是他的身體,他用另一台還是能 111.82.149.103 01/18 13:52
Elfgj: 反觀南部會說沒收會影響生計 106.104.79.141 01/18 13:52
TDOO: 犯罪 111.82.149.103 01/18 13:52
spirit119: 下次就騎別人的 223.23.72.149 01/18 13:53
Yefim618: 馬路上按F又有一台了 116.89.135.195 01/18 13:56
tengsan: 這才是正常的法官,希望汽車比照辦理 39.9.198.167 01/18 13:56
dovepacket: 才機車 111.253.176.77 01/18 13:58
arickal: 機車才幾塊錢... 111.242.93.7 01/18 13:59
syldsk: 會捐給育幼院嗎 39.15.17.202 01/18 14:05
tidalwave00: 法官想怎麼樣判就能怎樣 39.14.40.177 01/18 14:11
observer0117: 所以就可以沒入啊 220.132.247.29 01/18 14:12
a210510: 讚喔 39.15.65.58 01/18 14:13
dreamdds: 汽車不用?連這都可以欺負兩輪仔 125.230.251.28 01/18 14:14
keyman2: 汽車佔用空間大 還是沒收機車比較方便 36.224.126.32 01/18 14:23
winiS: 終於有個帶腦的,可以拓及全省全車種嗎?? 101.139.2.153 01/18 14:33
Oswyn: 本來就應該沒收 殺人工具 114.36.209.104 01/18 14:33
winiS: 沒收回去就殺肉拆廢鐵了,拆大車還比較賺 101.139.2.153 01/18 14:33
winiS: ,拆啦拆啦 101.139.2.153 01/18 14:33
Rayleonard: 殺人能解決很多問題,假慈悲裝佛祖 223.137.6.86 01/18 14:36
Lin25K: 會被撤銷 早就發生過了 180.217.2.255 01/18 15:11
seed800506: 汽車直接壓掉 42.70.110.13 01/18 15:21
funk167: 讚 1.165.247.5 01/18 15:26
qaz19wsx96: 上級審馬上撤銷,因為現在絕大多數 49.217.57.81 01/18 17:16
qaz19wsx96: 還是認為是關聯客體 49.217.57.81 01/18 17:16
dark0224: 讚喔 49.216.41.39 01/18 18:42
Solosea: 這應該要成為往後酒駕的通則吧 36.236.50.88 01/18 18:45
jerrylin: 麻煩以後都比照辦理好嗎 36.233.105.220 01/18 18:46
jerrylin: 覺得沒地方放就賣給殺肉廠 36.233.105.220 01/18 18:47
jerrylin: 當成市政收入來源好了 36.233.105.220 01/18 18:47
Yogin: 應該酒駕抓到都要沒收犯罪工具才對 36.237.77.102 01/19 00:14
Yogin: 不然一堆人累犯撞死人 36.237.77.102 01/19 00:14
educk512: 一堆性侵犯把老二也沒收一下阿 106.1.196.97 01/19 07:41
ganbastar: 卡車殺人應該也要沒收 111.240.18.150 01/20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