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
現在感情糾紛也能求償喔
正宮求償還講得過去,小三是要求償什麼鬼= =
那每個父母離異的小孩都能和父母求償嗎
單身狗也能和出雙入對的朋友求償嗎
這判10萬到底是判三小
有卦嗎
※ 引述《yokann (PTT和平大使)》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記者陳恩惠
: 3.完整新聞標題:打網遊交往年餘才知是小三 女怒告求償150萬結果曝
: 4.完整新聞內文:
: 林女與新北市陳男因線上遊戲結識並網戀,陳傳夫妻合照卻告知是前女友,成功隱瞞已婚
: 身分,交往1年半期間,每周發生2次性關係,林去年得知自己一直是第三者氣得提告,並
: 要求精神慰撫金150萬元,桃園地院判陳男應給付10萬元,可上訴。
: 林女主張,2人於2022年9月底打線上遊戲結識,雙方透過微信聊天,同年11月3日晚上,
: 陳傳送他與妻子的合照,卻謊稱照片中的女子是前女友,企圖營造單身假象,6天後2人第
: 一次見面就發生性關係。怒控陳為了找免費炮友偽裝成單身漢,讓她誤認能朝長期穩定交
: 往關係發展,11月9日首次見面約會後就上汽車旅館滾床單。
: 林女說,2人交往1年半期間,每週發生2次關係,直到2024年2月間,偶然發現陳男不僅已
: 婚還有子女,質問後,陳坦承不諱,而她因陳的故意欺騙行為,導致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
: 權受侵害,也因良心譴責,恐遭陳妻求償而出現憂鬱症、睡眠障礙等症狀,身心痛苦,因
: 此提告請求被告陳男給付精神慰撫金新台幣150萬元。
: 審理期間,林女提供微信對話紀錄截圖、IG對話紀錄截圖、錄音檔及譯文等證據,證明陳
: 男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並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間發生關係,法院調閱陳的個
: 人戶籍資料,確認無誤。被告陳男經法院合法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
: 也未提交準備書狀進行辯解,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被告陳男自認原告林女的主張屬
: 實也可信。
: 根據雙方對話紀錄顯示,陳男2022年11月3日主動透露「我那8年女友是唱歌聊天主播」等
: 語,顯示陳主動向林女表示自己目前單身,且沒有固定的感情關係。讓林女主觀認為陳是
: 單身,並對未來與陳發展固定關係存有期待。隨後,陳傳送夫妻合照及妻子獨照,企圖讓
: 她誤以為照片中的女子是前女友,以致願意成為男女朋友並進一步發生親密關係,確實屬
: 於侵害林女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權的侵權行為,請求賠償損害應屬有據。
: 法院審酌,林女年收入約31餘萬元、名下有房屋、土地各1筆、財產總額190餘萬元;陳男
: 年收入約22餘萬元、名下房屋、土地各1筆、汽車1部、財產總額124餘萬元等情況。綜合
: 考量雙方財產、所得狀況及被告陳男侵害原告林女權利的嚴重程度,認為原告請求賠償精
: 神上損害應以10萬元為適當,超過此範圍的請求過高,不應准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519270
: 6.備註:
: 兩個都不是靠薪資過活的人...收入都要比基本工資低了,
: 不過難怪只要判賠十萬,印象中行情是30萬元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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