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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根本問題是台灣的逼車文化 : 大車逼小車 : 小車逼機車 : 機車逼行人 : : 大欺小 : 全台灣沒人發現這個問題 你的語言習慣就是誇大,所以你的話有價值,但要打八折聽 如果我要表達和你一樣的意思 我會說 '台灣幾乎沒多少人發現這個問題';我是語帶保留,你是膨風 你自己就是發覺的一人了,你不是人嗎? 還是你要說'除了我,全台灣人沒發現這個問題' 那這樣不嫌自大嗎? 所以,你會不會忽略了小車也可以逼大車 這是讓人會反思一下的事 : 理論上最多的交通工具 : 應該享有最多的權力 : 卻是最不適合機車的道路 這裡你的邏輯就打結了 既然是大讓小,那麼是行人該享有最多的權力 而如果行人不想走路,改騎腳踏車 那麼腳踏車也該比機車享有更多權力 是以大小而論,怎麼到這裡就變成以數量而論? 你的邏輯怎麼會自我攻擊呢? 我騎腳踏車,靠右,卻在十字路口可能被後方機車'右方超車' 這點我也很難接受 要嘛排我後面,要嘛左方超車,時速若超過三十,我還要求必需保留半公尺以上安全距離 這距離,大部份汽車會給,而機車肯保留距離的較少 你要說大讓小是很不錯的,但講著講著幹麻變數量呢? : 你大逼小 是威脅別人的生命安全 : 所以容易路怒症 機車也不少路怒症,是威脅別人所以路怒嗎? 我想他們還想加一個'被別人威脅所以路怒'吧。。 這樣比較完整啊 當然啦,機車也有威脅別人的,所以我說機車也會小逼大 都補上,才叫完整 你只想推動你要推導的邏輯,所以容易沒看到 邏輯在你文中,變成推銷的工具 而不是先進行觀察,再去找原理 是你想推的政論,影響你的原理,再影響你的觀察 這很不符合'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原則 : 那麼你開大車就會處處小心 : 再輔以機車優先的道路設計 由你前面說的,大讓小的原則 我推導出來應該設計腳踏車優先,行人優先 : 那麼機車優先也是同樣的道路 我曾經堅持機車優先,在新竹做過一次 結果我是紅燈前第一輛車,在轉綠燈後無法行駛 因為機車仍然從我左邊右邊不斷鑽出 根據安全距離不足,我拒絕催油以免落入逼車 結果紅綠燈轉換三次,我都沒有前進 這政策很有問題,機車族都有人自我檢討了 他們說'紅燈時分割車道,一轉綠燈就不再分割' 或者說'只要汽車開始動了就不分割' 我覺得他們都比你更體諒 路權的設計是互相體諒,不會像你只想機車優先 : 重點是邏輯一致 我已經點出你邏輯不一致的地方了 你前面是大讓小,後面變成看數量 照你這種邏輯,如果機車被限制數量,汽車變成最多 你就會說應該給汽車最大的權力? 我不是這樣說的,我倒認為,合理的車種分流也是好的 現在大家一直在罵車種分流,說車向分流才好 那是因為擠在同一條路 事實上腳踏車專用道對腳踏車很友善,而它就是車種分流 換言之,車種分流如果要有優點,必需好好設計, 而不是在同一個場合被車向分流比較 重點不在文字;文字無法描述差異,必需攤開設計圖來看 以重機上國道來說,我也提出一個看法 我說如果把西濱改叫國道,又如何? 西濱已達時速 90,有我小時候國道的速度了 大家要的不是'國道'這個名字,而是抱怨'想用的那一條路不能用,無法自由自在' 因此,車種分流要顯出優點, 必需設計出'我想用的就是能用'這樣順著大家自由意志的設計 舉例來說,我在頭份騎腳踏車,我都鑽巷子,小到汽車不想來 這是我自己找到的車種分流,而且速度比和大車爭道還快 大車要在大路上塞車,我自己走小巷子都不塞車 這是我自願的,所以我會喜歡這種車種分流 政治需要順勢而為,道路規劃也是 小轎車不能開進夜市,而機車可以 小轎車自有它的限制,也沒你想的全面輾壓啊! 大貨車,重車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內線道 他們也不抗議啊 那為什麼機車就要抗議對他們的路線規劃? 這裡還是要像擺七巧板一樣,想法子把大家的願望都擺進去 不是誰優先的問題 明明不同的工具有不同的優點,良好的設計是 各擅勝場 騏驥驊騮 日行千里 鑽穴補鼠 不如狸狌 莊子秋水篇寫了很多道理 : 雖然說防禦性駕駛也是正確的觀念 : 但不該是國家政策 如果我尊重你的生命,超過你尊重自己的生命 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了 : 噓 qq204: 逼你媽 台灣小車就是一堆畜生打死不讓 36.238.221.112 02/01 04:52 : → qq204: 妳怎麼不說日本看到方向燈會讓 36.238.221.112 02/01 04:52 : → qq204: 台灣一堆卡你旁邊整路死不讓你變得 36.238.221.112 02/01 04:53 : 你今天看到別人逼機車時 : 你不說話 : 改天你被卡車逼時 : 發覺已經沒有人可以幫你說話了 小車也會逼卡車的 互相都應該尊重 ------------ 介紹一支支持你論點的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reel/1604139480219530 所謂兼聽則明,並不是和我理想相反,我就不會看到這支影片 所以我們還是得看一下,思考一下 這支影片裡,機車超車到汽車前方然後減速 夠扯了 來看看底下留言 》我心里有个问号???这事故 应该是谁全责??? 回應: 》馬來西亞是車,不管是motor撞車,還是車撞motor ,都是車錯 好,大馬是這樣,符合你的說法 所以台灣要開放重機上國道嗎? 如果開放,機車怎麼鑽都行,因為撞上都算是汽車全責 就算不是,也可能會一直被引其他國家法律 說人家都這樣,台灣就該這樣 難怪一直有阻力了,這對台灣是很難接受的 XDDDD 那就再機車減量吧! 大馬的機車的確可以上國道,但國道上的擁擠程度和台灣不同 所以講這些法律時,常覺得感覺不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98.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8359943.A.CDE.html ※ 編輯: HuangJC (123.204.198.56 臺灣), 02/01/2025 05:47:29 ※ 編輯: HuangJC (123.204.198.56 臺灣), 02/01/2025 05: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