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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這個國家常有一種主張是盡量在路上多畫停車格,要給駕駛人「方便」 只是這很奇怪欸…… 車子通常是私人財產沒錯吧? 因為不行駛的車裡面沒人顧了,也沒有動力來源, 所以當它擋到人車的視線或是壓縮到移動中的人車之安全空間,使行人行車彼此爭道時, 它也不會自動換去別的地方避免擋路,這樣來看,停車跟擺放私人物品有什麼不同啊? 如果大家看到別人拿馬路上擺自己家裡的東西,甚至擺同樣有輪子的行李箱、拖車時, 都會嫌它礙眼擋路,那為什麼人們卻想要求各級政府把路上原本應該作為裝卸貨、 載客的臨停緩衝空間都畫成了停車格,然後擺放比私人傢俱體積更大的車子? 這搞得真正有臨停需求的車子跑去十字路口停車擋路擋視線, 危害到行人與行車的安全,而且停車費還往往便宜到不能反映地價。 這是什麼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92.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8849838.A.61D.html
tommy421: 就地合法啊 61.71.192.216 02/06 21:51
Linnsen: 台北越來越少了 都改地停停車場或車塔 112.104.26.161 02/06 21:53
www8787: 台灣人只有膽小跟傻子才守法 1.160.162.59 02/06 21:54
ROTFL: 南部畫停車格一樣停在線外啦180.217.134.221 02/06 22:01
ARita: 車子不都停路肩還不會被抓 180.217.119.18 02/0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