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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受不了一堆法盲的發言了 中華民國民法繼承規定,除配偶外,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簡單說配偶是獨立出來的,一定有繼承權 但能分配到多少要看另外規定的順位繼承人是第幾順位 現在大S有小孩,所以遺產是由小孩第一順位繼承人和配偶共同繼承 but! 配偶是獨立出來的繼承權 有人說拋棄繼承 但配偶拋棄繼承只是讓全部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小孩全部繼承 並不會配偶拋棄了,配偶原本的繼承權就跑去第二順位的大S父母那裡 除非小孩也拋棄,但是…小孩未成年,法律行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行 誰會是小孩法定代理人?很明顯,小孩的生父汪還沒死。 而且就算法定代理人也同意,這種明顯損害未成年利益的代理行為,法院會裁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30.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8850122.A.EAF.html
sheepxo: 就一堆人法盲濫情呀 49.216.192.242 02/06 21:57
tina1007: 所以汪小菲現在可以直接帶走孩子沒問題 36.224.236.202 02/06 21:57
chiyuan: 想也知道具的意思是希望把財產留個S媽 220.134.176.32 02/06 21:57
chiyuan: 拋棄是目前的說法,他們一定會走一套程序 220.134.176.32 02/06 21:58
forgoer7961: 很多人不知道 42.78.138.172 02/06 21:58
etiennechiu: 他不是要拋棄繼承,是繼承後轉讓, 101.12.150.77 02/06 21:58
chiyuan: 一直揪結在"拋棄"兩個字幹嘛 220.134.176.32 02/06 21:59
etiennechiu: 可能信託方式 101.12.150.77 02/06 21:59
chiyuan: 他們會這麼智障讓光頭拋棄把財產留給汪嗎 220.134.176.32 02/06 21:59
iockmit: 還是用大招請大法官釋憲?118.150.196.132 02/06 22:00
chiyuan: 具的發文還是中韓兩版,中的還打的超不順 220.134.176.32 02/06 22:01
s9451002tim: 對於他的發文不能用字面解讀,畢竟 106.64.168.167 02/06 22:04
s9451002tim: 它不是中文母語人士,他意思表達應 106.64.168.167 02/06 22:04
lovedls: 我沒說具啊,具根本沒提拋棄好嗎?我說 61.230.30.91 02/06 22:04
s9451002tim: 該是,他能繼承的部分會轉讓給徐媽 106.64.168.167 02/06 22:04
lovedls: 的是看不下去一堆法盲在那講拋棄繼承。 61.230.30.91 02/06 22:04
lovedls: 至於具要怎麼讓遺產給S媽,他應該問過律 61.230.30.91 02/06 22:06
lovedls: 師了,反正不會是法盲說的拋棄繼承。 61.230.30.91 02/06 22:06
EarlyInMay: 贈與給S媽讓國家再抽10%而已啊 或是信 111.248.210.92 02/06 22:07
EarlyInMay: 託的方式給S媽 想做很多方式啦 人家 111.248.210.92 02/06 22:07
EarlyInMay: 有律師不用瞎操心 111.248.210.92 02/06 22:07
ccdg: 遺囑指定父母還是可以分一部分 118.232.22.4 02/06 22:33
ccdg: 而且信託也可保障父母子女的收益 118.232.22.4 02/06 22:34
birdy590: 怎麼贈與是技術問題 沒必要跟外面交代 119.14.42.10 02/06 22:40
birdy590: 不會是拋棄繼承 也不會是直接贈與 119.14.42.10 02/06 22:41
wr: 他沒說要拋棄繼承阿 繼承後贈與就好了125.228.251.231 02/06 23:04
CLOSED: 推法盲濫情 118.165.83.95 02/06 23:21
pauljet: 正解 101.12.17.180 02/07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