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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王捷 新聞標題:不滿女女同袍戀受阻 女軍人怒告女友媽反被判刑 新聞內容: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姓女軍人與女同袍交往,她不滿女友的楊姓母親反對,又向軍方 檢舉她違規在外租屋與女友同居,對楊婦提告誹謗,反被楊婦提告誣告,台南地院衡量黃女 若未獲緩刑將被汰除,以誣告罪判5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向國庫支付10萬元。 黃女與楊婦的女兒原為軍中同袍,後發展為同性情侶,並違反軍中規定在外租屋同居,楊婦 據實向黃女服役的單位軍方陳情,導致黃女不滿,對楊婦提告誹謗,但檢方調查後,做出不 起訴處分,反而讓黃女因誣告罪遭到起訴。 黃女一度否認犯行,但在法院準備程序中最終承認誣告,並表示願意與楊婦調解。然而,楊 婦因認為自己身心飽受煎熬、無法原諒黃女,拒絕與黃女和解,並已另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要求賠償。 法院審酌黃女的行為,認為其不僅浪費司法資源,導致無辜者受刑事偵查的壓力,更影響楊 婦與女兒的親子關係,但她最終坦承犯行,符合刑法第172條減刑規定,黃女也強調,即使 不能和解,也願以捐款方式補償,且若未獲緩刑,將面臨軍方汰除、失去軍人身分。 誣告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誣告案件尚未裁判確定前被告自白,法院可依刑法第172條規 定減輕或免除其刑。本案中,黃女誣告楊婦誹謗後,黃女在法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符合減刑 條件。 雖然楊婦拒絕與黃女和解,但已另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官認為,黃女造成 楊婦訟累,但考量其最終坦承犯行,且願意補償,仍適用減刑規定,最後法官判處黃女5個 月徒刑,緩刑2年,並命向國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https://reurl.cc/467Re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3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8973408.A.385.html
hiphopmei: 弱智鐵T跟愛滋甲一樣噁心 223.140.9.66 02/08 08:14
marktak: 女同 118.231.206.35 02/08 08:14
IRPT001: 花式台女 42.79.11.80 02/08 08:16
Insania: 會去誣告的汰除掉不是基本嗎 49.216.41.196 02/08 08:17
hitsukix: 北 27.51.42.64 02/08 08:21
hitsukix: 玩到工要沒了,這就是價值 27.51.42.64 02/08 08:22
qq771221: 這時不能用「我是女生欸」的絕招了.. 101.9.196.147 02/08 08:23
engineer1: 女同連媽媽都不能忍 101.10.5.119 02/08 08:30
YOLULIN1985: 台南地院 114,簡,265 36.236.199.242 02/08 08:31
Loyeatta: 軍人不能租屋同居? 59.115.76.176 02/08 08:31
galaxysec: 臭T屌長臉上 223.137.122.78 02/08 09:12
dsfrf: https://i.imgur.com/9UTM7uD.jpeg 男同罪 223.136.81.21 02/08 09:17
dsfrf: 該萬死,但是本肥支持百合香香。 223.136.81.21 02/08 09:17
UD305: 台灣要靠這些人抗中保台,要確誒 1.165.4.78 02/08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