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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為了不影響入境,隨身自用電子產品只要五件內切結放行,郵寄自用電子產品只 要一件也要審查收750。 而且審查方式也只是自填規格跟上傳型錄,就要收750。 但你入境都放行了,審查郵寄包裹有意義嗎?難道隨身攜帶的電子產品就沒有相關問題? 另外無法用程式電子勾稽審核?一定要用人工審查方式?(政府表示750是要付水電跟人 事行政成本) NCC是不是應該好好跟數發部合作一下開發審查軟體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6.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9064364.A.484.html
cuteSquirrel: 200e 114.37.207.110 02/09 09:26
s999132: 合理啊 沒錢出國還想買便宜貨 36.237.2.28 02/09 09:26
kevinlie: 合理啊 因為他們沒種去攔外國人 36.230.141.230 02/09 09:30
ad1339: 直接檢舉全機旅客,看要不要攔查~ 220.135.183.99 02/09 09:42
clfish: DPP政府:扛中寶抬,懂? 42.78.123.81 02/09 09:52
mysterydream: 當然不合理 邏輯根本不通 49.216.166.65 02/09 09:58
andy50814: 合理 如果查到企業主的外勞就很麻煩 223.23.197.213 02/09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