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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alex5566: 這麼有熱忱 建議這民團去考公務員 59.127.75.220 02/11 11:42 交通部制定規則 但規則不只一種,有上下限(我不是指這個校區案子) 舉例來說,十字路口,不見得要有左轉專用時相 以手機來比喻,有全配和簡配 路口也有全配和簡配 如果一個路口車流量很小,那就應該只用雙閃光黃燈,讓大家不必等空氣 列出最簡至最繁,似乎是: 雙閃光黃燈 三燈式紅綠燈 含左轉專用道紅綠燈 含偏心式左轉專用道紅綠燈 也許還有更多,就不列了 要用什麼是因地制宜的 (所以前面有篇,有網友說國外也沒都路口退縮;我知道啊,國外也因地制宜啊 他們是拿捏對了,我們是拿捏錯了;因地制宜沒有不對,不對的是沒拿捏好 路口退縮解決什麼問題,而那個問題出現時,就要做;這樣講得夠針對吧。 台灣人如果處處都出現嚴重問題,就只好處處全配) 除非再把規則寫更清楚,列出多大車流量,或多少交通事故為基準 去決定要不要用全配,不然全配常會搞出 90 秒紅綠燈 各地還是交通局管,而交通局的頂頭上司是地方政府,並不是交通部 不過我曾寫信給交通部,說他們的角色可以辦評比 給每個縣市分數,公佈出來,自然可以督促他們做好 我當時沒說的是:你們沒做,那民間也可以做,你們就慘了 交通部是曾經直接打電話給我,承認他們沒有足夠人力去做各種普查的 這道理和我以前做螺絲車床一樣,客戶不可能驗每一顆螺絲 但客戶可以抽驗,一整個貨櫃驗三顆,只要驗到就退一整個貨櫃 船都已經在國外了,那就只好漂回來台灣了。。。 客戶終端抽驗 客戶駐廠抽驗 廠商自驗 員工自驗 品管大概是這樣 人力不足就不是全驗,是抽驗 但驗到一個就是全退 所以員工自驗時是每顆螺絲在驗沒錯 廠商自驗時是每箱驗,每箱抽幾顆 驗收頻率由品管去拿捏,真訂不出,有 ISO 可以抄一些,改一些 也許交通部可以看一下 ISO 有什麼好參考的 XDDD 路口設計當然是外包,老是出包的廠商就整個給他批退了 當然,前提是有得選 退了沒人做,人才不足,那就退不下去 問題不會是出在這吧。。 所以大家一直想把整個交通部給批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95.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9250584.A.423.html
aakkssqq: 民進黨團另找飼料來源了? 61.216.162.228 02/11 13:10
說人話 ----- 用自由市場來解釋,你得和市場互動,才知道怎麼改 沒人來競爭交通部,就很難批退一個交通部 沒人來競爭廠商,就很難批退一個廠商 台灣是做事的人少,所以批退不下去 火花羅不是沒有錯,但我們還是要參考火花羅 因為沒人來和火花羅競爭 (如果有很多立委出國考察,但得回的不是'有夠讚' 那麼摃上火花羅時,火花羅就必需要求辦公開辯論) 怪我聽網紅的,但又不去錄同等級的影片 我沒空親自出國當然是參考網紅 大家都要節省時間,一切都是競爭的
raku: 交通部沒告訴你的是 他們心裡覺得那個大多 223.136.120.3 02/11 14:13
raku: 是內政部的責任 大概在幾年前交通部公務員 223.136.120.3 02/11 14:13
raku: 普遍的思維是 行人跟人行道 不關我的事 那 223.136.120.3 02/11 14:14
高速公路也沒有人行道啊 應該說,人的通行權力,仍然是交通部管的 交通部可以給,也可以禁 當年我在台中國際街,看到大馬路被圍起來不給車開,說是人走的 一開始也不習慣 其實路權都能給,或能剝奪,這得看怎麼規劃 一但整區劃為行人步道區,就是人比車大了 也許車能走,但車都要讓人 也許大車不能走,但小車能走 這都是國家的權力,又或是下放授權至地方政府 看到重機想上國道,一直說國外可以 我想法是:大車禁止走國道內線,小車禁止進夜市,摩托車禁止進腳踏車專用道 每種車都有適用的場合和限制 為什麼其他車可以管,重機不能管? 一直談國外幹麻,規劃就不同啊 今天如果規劃住宅區是所謂寧靜社區,那汽車進入就是路權不如人 我家這邊我開車就這樣開,二檔滑行 別說看到人要讓了,就算沒看到人,撞到也不會死人 大家都有適用的場合及限制啊。
raku: 時候他們的規範也是“”原則不設置人行道“ 223.136.120.3 02/11 14:14
raku: ” 我相信這種思維還是根深蒂固 他們只是被 223.136.120.3 02/11 14:14
raku: 行政院逼著做行人地獄改善而已 223.136.120.3 02/11 14:14
行政院有權要求,那交通部就要做啊
raku: 之後內政部會辦行人環境相關的考評 對象是 223.136.120.3 02/11 14:17
raku: 地方政府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我國是地方自治 223.136.120.3 02/11 14:17
raku: 為主的政治制度 如果地方政府不想做好 那中 223.136.120.3 02/11 14:17
raku: 央幾乎也沒什麼有效辦法 縣市長都是民選的 223.136.120.3 02/11 14:17
中央能做的是規劃,評分 我直接要求腳踏車道進行評分,而這件事被轉到觀光單位 (忘了什麼;總之這次不是路政司道安司) 說真的以交通論,沒有'一定要給腳踏車路'這種說法 所以蘇花那段就是建議坐火車,不然和大車爭道很危險 但可以做評比,評比就有誘導作用 如果大家不受透導,那代表大家沒這個需求 (只想快速通過蘇花,不想在蘇花做腳踏車運動) 說真的,像重機想進長隧道,旅遊和通勤是不同的 旅遊才有'讓你騎過去'的需求 若是通勤,那就用大貨車把機車裝整貨櫃來載過隧道,人車分離 照樣是給了你通勤方法 機車省空間,是這樣才省,快起來要留安全距離,並不省 我也是這樣去宜蘭的,我牽小折上火車,我並沒'騎'去宜蘭 ※ 編輯: HuangJC (123.110.95.251 臺灣), 02/12/2025 0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