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love1515: 路就這麼小條,雙向再加人行道,要不 180.217.42.10 02/17 14:08
→ melove1515: 要乾脆改成徒步區禁止汽機車通行算了180.217.42.10 02/17 14:08
→ melove1515: 。180.217.42.10 02/17 14:08
路寬11公尺不小條了啦
https://i.imgur.com/635jxzP.png
為啥看起來小條?一樓住戶或店面外推啊,這些突出來都是,
https://i.imgur.com/i4JJiCg.png
https://i.imgur.com/DE8qY6q.png
https://i.imgur.com/amE1G5K.png
可能是越界到道路,也可能是占用建築的退縮空間,
也說不定就是原本要給住戶停車用,結果現在被佔用了,變停到路邊去。
市政府怎麼不直接土地鑑界?界標釘下去,竣工圖拿出來比對,
違建拆一拆,馬上就有空間了,大家都怕得罪選民嘛。
之前就說了改善行人路權只靠交通部沒屁用,
類似占用道路或拆除違建要靠地方政府。
反正大家都演演戲,跟前陣子什麼桃園安親班一樣,
騎樓違建不拆,然後在馬路上畫個綠色油漆當人行道,
是有比較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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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ilungsheng: 我建議,現在蓋的房子沒有附人行道 27.52.198.226 02/17 21:07
→ Lailungsheng: 跟騎樓的,一律不給額外% 27.52.198.226 02/17 21:07
推 JamesForrest: 綠色人行道只是應急的,而且適用巷 61.228.46.49 02/17 21:07
→ JamesForrest: 弄,機車要停另一邊,要強力取締 61.228.46.49 02/17 21:08
→ JamesForrest: 有的智O地方政府大條馬路也畫綠色人 61.228.46.49 02/17 21:08
→ Lailungsheng: 路是固定的,如果沒有全部炸平,很 27.52.198.226 02/17 21:08
→ Lailungsheng: 難拓寬馬路,目前的解是新蓋房屋一 27.52.198.226 02/17 21:08
→ Lailungsheng: 定要有開放空間的騎樓跟人行道 27.52.198.226 02/17 21:08
→ JamesForrest: 行道,大車直接A上去,根本沒用 61.228.46.49 02/17 21:09
推 jack529: 拆了就沒票了 1.175.65.100 02/17 21:14
→ eett811025: 民眾普遍認為佔久了就變自己的 60.251.230.116 02/1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