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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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100萬交保遭撤銷
時間Wed Feb 19 21:38:45 2025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記者吳銘峯、戴若涵/台北報導
: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聲
: 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13日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士林地檢署不服
: ,17日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收案後進行分案,19日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士林地院更
: 裁。
: 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依卷內相關事證,認定被告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犯罪嫌疑重大,
: 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然而士林地院原裁定未說明「命被告具保等處分」
: 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之關聯性,也未審酌被告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
: 能。
: 高院指出,士院諭令被告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部分,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其等勾串之
: 目的,仍非無疑。綜上,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應撤銷原裁定,並
: 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 → harryron9: 懂了 改300萬 182.233.178.95 02/19 20:57
這猜測理論上可能錯誤(除非有第二次抗告)
就目前的事態發展看來,通常初次撤銷發回後,會再進行第二輪的審問程序,接著可能會
直接裁定羈押禁見
但是否會變成這個情況,要看環境而定、沒有一套固定的準繩...
只是這些「理由不備」的問題,往往是極其常見的現象
對於法律專業毫不信任的,一般上都會試著「雞蛋裡挑骨頭」,以達成打擊法官名聲的效
果,可是最終卻只能有限度、不能淋漓盡致地完成...
不管怎樣,面對政治壓力,法官們還須秉持適當的態度看事,不能因為面對的被告(或其
背後勢力)將為其帶來困擾,而止住不敢往前進
因此感覺上看來,再輔以當前所掌握的證據,羈押恐怕將是陳怡君的「末路」,且不會因
為市議會會議進行中,而動搖地檢署的堅定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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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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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warmyo: 這種上面授意的好恐怖 公僕是官大人 黨意 36.230.188.51 02/19 22:17
→ warmyo: 大於操守 36.230.188.51 02/19 22:17
→ warmyo: 不需要遮羞布 只需要愚民 哀哀 36.230.188.51 02/19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