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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bow5566 ( )》之銘言: : 記者 林冠丞 張崇閔 報導 : 雲林縣一名陳姓男子,今(27)日上午跑到雲林地檢署某檢察官家中自焚身亡,不過陳男 : 生前曾對死去朋友的70歲妻子襲胸,事後帶一顆西瓜、活雞返回原地,雲林地院一審依強 : 制猥褻判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南高分院二審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 而今日陳男不知何故,跑到某檢察官老家中,在神明廳引火自焚,但是否跟此案有關係, : 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 推 tenshou: 只靠一方證詞就成案真的可悲 223.143.229.85 02/27 19:20 其實說來有點微妙,就有記載的審理情形看來,第二審判決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成, 被告接著試圖: 一、提起上訴(上最高法院) 但是書記官附記中,寫明「檢察官得上訴」、「被告不得上訴」,因此在一月二十一 日裁定「上訴駁回」。 二、提起再審之訴 被告質疑第一審受命法官陳靚蓉「疑似教唆(原告)做偽証」,因此要求播放影像以 為確認(且自稱「若我有不法願受十倍刑責」)但未獲得理睬,進而有「足使再審法 院合理相信足以動搖原有罪之確定判決」的可能。 但是合議庭總結,此重要證據不具「新規性」,且已經於審理程序予以調查、辯論, 因此是「就原確定判決已說明論斷之事項,及調查評價、判斷之證據,徒憑己見再事 爭執,而為相異評價之主張」(註一),因此在二月十九日裁定駁回。 順帶一提,書狀中被告嚴詞反擊原告指控,指對方是「有前科紀錄、食髓知味、故技 重施、不知廉恥的女性」。 註一:詳細敘述 1.證人A女於112年6月12日偵查中指稱:聲請人於112年2月14日到我住處,對我摸胸部、 捏胸部,聲請人拿新臺幣(下同)1千元要給我做生活費,我說不用,我要還錢給他,他 就捏我胸部,當時家裡監視器壞掉沒有拍到,聲請人捏我胸部的事情沒有證據,沒有證人 看到,之後聲請人拿1萬元給我說要和解,我有錄影,我家監視器現在修好了,同意檢察 官看我的影片等語,並庭呈隨身碟1個。是依A女所指之監視錄影或庭呈之隨身碟,並非事 發當時(即聲請人於112年2月14日對告訴人為強制猥褻行為當日)監視器所錄得之畫面, 而是於事發後,因A女家中監視器已修好,而錄得聲請人於112年5月8日攜帶西瓜1顆及1萬 元至A女住處,欲與A女和解之監視錄影畫面;聲請意旨誤認是關於本件事發當日之監視器 錄影畫面,已無可採。 2.又A女所指之錄影畫面,於偵查中已提出隨身碟與檢察官勘驗;而該監視錄影之影像檔 畫面截圖,經第一審據為A女不利被告指訴之佐證,復經原確定判決引用,於審理程序中 為調查、辯論,揆之上開說明,該監視錄影內容已不具未判斷資料性之「新規性」,要難 認係屬「漏未審酌之重要證據」。 附帶一提: 二審案號: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一一三年度侵上訴字第一七九四號 再審案號: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一一四年度聲再字第十八號 然而從現階段已知的情況看來,被告似乎沒有用上「釋憲」這一途徑,結果在檢察官老家 走上末路,聽來實在可惜...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9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0657467.A.F5E.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9.98 馬來西亞), 02/27/2025 20:04:04
SRNOB: 自焚明志 檢察官該死 114.47.2.194 02/27 19:59
SRNOB: 自焚是很痛的 太冤了 114.47.2.194 02/27 20:00
huangmingwei: 都有勇氣自焚 沒順便帶走那些人 傻 1.170.207.193 02/27 20:00
huangmingwei: 放火燒死那些人 都會不死刑 太傻了 1.170.207.193 02/27 20:00
YHOTV4096: 一般人若沒請律師要如何知曉釋憲程序? 219.85.132.235 02/27 20:03
YHOTV4096: 尤其這自焚者是老人,幾乎沒有網路途徑 219.85.132.235 02/27 20:04
king412365: 確實 一般老人連法條都不知道了 哀118.166.157.137 02/27 20:05
atbb: 被告質疑第一審受命法官陳靚蓉「疑似教唆做 114.137.88.31 02/27 20:05
atbb: 偽証」,因此要求播放影像 114.137.88.31 02/27 20:05
atbb: 為什麼不給看? 不就幾分鐘的事嗎? 114.137.88.31 02/27 20:06
atbb: 難怪司法不受信任 114.137.88.31 02/27 20:06
laptic: 裁定有寫「未提出證據以資證明」 180.74.219.98 02/27 20:06
darkholy: 一定又是惡檢欺人太甚自殺報復 223.139.19.123 02/27 20:12
TyuzuChou: 自焚明志150.117.197.145 02/27 20:28
common286: 法律人逼死弱勢老人 唉 39.15.64.177 02/27 20:59
s9234032: 以死明志 看起來是個狠人223.136.170.133 02/27 21:02
Zodrick: 難怪司法不受信任 180.177.50.116 02/27 21:21
delta0521: 不是去襲胸對象家自焚而是去檢察官老家 42.71.40.137 02/27 21:28
delta0521: 看來真的恨意頗深,但也很難確定是否遷 42.71.40.137 02/27 21:28
delta0521: 怒或被害妄想(老人失智症) 42.71.40.137 02/27 21:28
H23324216: 台灣司法官不稀罕你們一般人的信任啦, 42.70.128.211 02/27 23:25
H23324216: 被統治被管的還以為自己是誰,這才是他 42.70.128.211 02/27 23:25
H23324216: 們那群狗心裡真心想法 42.70.128.211 02/27 23:25
z97801256: 全部都是原告的說詞......180.217.147.102 02/28 01:37
seaman675: 這個釋憲大概翻盤機會還是很低。記得 27.247.3.41 02/28 08:16
seaman675: 之前有個走路被撞,刑事不起訴行政卻 27.247.3.41 02/28 08:17
seaman675: 判罰的更有訴訟空間,但可惜最後還是 27.247.3.41 02/28 08:17
seaman675: 定讞判罰,被認證的性騷。 27.247.3.41 02/28 08:17
swgun: 釋憲要釋什麼? 這個怪再審法院也 114.37.102.236 02/28 11:25
swgun: 是沒道理的事 114.37.102.236 02/28 11:25
swgun: 但我相信他應該是被台女陰了 114.37.102.236 02/28 11:27
catina: 他有請律師啊,本件爭執點在事實認定,跟223.138.222.154 02/28 14:23
catina: 釋憲有什麼關係……223.138.222.154 02/28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