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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女友的主張很荒謬,應該說如果平常aa給補償,是很合理的,但我們平常就不是aa。 : 女友說兩百萬包含說他需要恢復期,請假的薪資,然後想要自己帶小孩一年多,這些錢都要 : 我來支付。 如果不跟女方結婚,一個女生幫妳生小孩 又幫你帶小孩一年多,給兩百萬其實非常合理 換個角度為什麼 一個女生跟你結婚以後 幫你生小孩又帶小孩一年 給兩百萬就變不合理 因為有了婚姻就變成免費跟不需要代價,甚至是還要女生自己多支出負擔嗎 如果有女生願意不結婚 然後幫我生小孩又帶這個小孩一年多 要我給兩百萬 我絕對OK阿 只是照顧結束後,這個小孩的監護權跟撫養權都必須同意歸我,探視也要得我的同意。 其實這樣還蠻划算的,不用結婚就沒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然後只是純粹生小孩 也不會有管教或教育上的衝突。 只是不知道這種模式,會有多少女生願意接受就是了。 喔 對了 這兩百萬已經包含坐月子中心費用 不得另行請求X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1230820.A.F10.html
wishmax: 不結婚給200萬 聽起來不錯 112.104.137.58 03/06 11:17
F35: 不要這麼麻煩好嗎?直接找國外代孕自己帶就好 61.218.10.180 03/06 11:18
F35: 還結什麼婚呢?努力去存兩百萬吧 61.218.10.180 03/06 11:18
結婚本來就是很沒有必要的事情啊 1.如果兩個人夠相愛根本不用婚姻的束縛 2.通姦都除罪化婚姻根本不能保證啥 3.婚姻唯一的功能只剩下分對方財產
F35: 對啊真不知版上一堆台男一天到晚在靠北什麼 61.218.10.180 03/06 11:20
darkholy: 不結婚代表女性生小孩帶小孩是商業行為 42.77.87.233 03/06 11:21
darkholy: 不帶感情也不用附家庭義務 42.77.87.233 03/06 11:21
確實是這樣 就只是個孕母跟保母 但可取得勞務對價
darkholy: 所以結婚難道只有女方有付出男方完全沒 42.77.87.233 03/06 11:22
darkholy: 有? 42.77.87.233 03/06 11:22
男方付出金錢以外 不就只剩下情緒價值而已? 不然還要付出啥?
darkholy: 所以婚後男方要求情緒價值費聽女方嘮叨 42.77.87.233 03/06 11:23
darkholy: 按時計費也是很合理的 42.77.87.233 03/06 11:23
darkholy: 男方開車幫忙接送每次按跳表收費也是很 42.77.87.233 03/06 11:23
darkholy: 合理的 42.77.87.233 03/06 11:23
如果沒結婚的話 你可以拒絕聽女方嘮叨阿 如果對方有接送需求你也可以收費阿 所以不結婚多好 一切權利義務清清楚楚
darkholy: 男人幫忙提重物整理家務收個清潔搬家費 42.77.87.233 03/06 11:24
darkholy: 用也是很合理的 42.77.87.233 03/06 11:24
沒結婚下做這些事情都是有償阿 但是結婚後你講得好像這些事情只能男人能作 但確實懷孕生小孩這件事情就是只有女方能執行,你其他講的需求甲甲也辦得到
hirok: 你台女始終把自己當外人阿 不是共組家庭嗎? 61.220.75.127 03/06 11:26
hirok: 講半天你就承認自己是出來賣 明碼標價 61.220.75.127 03/06 11:27
所以我說就不要結婚啊 大家就討論商業價值就好了啊= = 為什麼結婚感覺就可以一切都要求無償免費呢?
hirok: 銀貨兩訖 童叟無欺 這樣大家就會閉嘴了 61.220.75.127 03/06 11:27
alox0330: 樓上一針見血我喜歡 211.75.220.83 03/06 11:28
boboking2: 講得好像小孩子不是自己的一樣 223.139.174.1 03/06 11:29
如果是婚姻下而非契約 女方確實可以拒絕懷孕生小孩啊 今天是看誰比較想要小孩吧
hirok: 小孩只是商品 還有要分家產時候會用到 61.220.75.127 03/06 11:30
小孩本來就不是婚姻當中的必需品 只能算副作用或副產品
Antia691: 不應該在撫養期結束後還能探視 我買也180.217.142.210 03/06 11:34
Antia691: 是買斷制 又不是領養貓 小孩大一點娶個180.217.142.210 03/06 11:34
Antia691: 年輕老婆就怕生母來靠邀從中作梗 嬯婊180.217.142.210 03/06 11:34
Antia691: 最愛說話不算話了180.217.142.210 03/06 11:34
她以生母身分還是可以跟法院聲請探視權 所以在協議書上先訂要探視必須先得男方同意 是一種保障好嗎 我看你是不懂法律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3/06/2025 11:36:57
ocwandu: 給錢不就是把女性身體商品化嗎? 111.71.110.74 03/06 11:50
cuteman991: 台灣沒有代理孕母法, 不管簽什麼我 114.44.5.253 03/06 12:30
cuteman991: 覺得都很難有用 114.44.5.253 03/06 12:30
rainylife: “幫”你生小孩,講得小孩不是媽媽的一 42.79.96.49 03/06 12:48
rainylife: 樣 42.79.96.49 03/06 12:48
lst77: 說“幫”生是不是代表合約行為 生完就可以 101.9.35.157 03/06 13:33
lst77: 滾了?不用結婚還什麼情緒價值之類的 二百 101.9.35.157 03/06 13:33
lst77: 萬好像也還行哈 101.9.35.157 03/0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