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asakiayu (ayumi)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台北婦東區撿走「LVx草間彌生」包送到士
時間Mon Mar 10 17:31:07 2025
※ 引述《lazyjohn (懶約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劉昌松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北婦東區撿走「LVx草間彌生」包送到士林 失主氣炸提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邱姓婦人日前在東區巷弄內,看到1個造型特殊的包包,因為好奇撿回家,翻查一
: 下沒找到主人的資料,隔天送到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去,結果這個包是要價10幾萬元的LV聯
: 名草間彌生限量款,失主衝到士林區拿並確認沒有東西被偷走,仍控告邱婦涉嫌侵占遺失
: 物,台北地檢署以邱婦並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 60多歲的邱姓婦人在2024年12月17日中午,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六段巷弄內時,看到路邊一
: 個檯子上放了一個塗有各種顏色點點的繽紛包包,順手拿了就回到士林區住處,包包的女
: 主人因故短暫離開,回頭發現東西不見了,立即到巷子對面的派出所報案,警方隔天通知
: 女主人,包包被送到士林區的警局了。
: 女主人得知消息,搭計程車衝到士林拿回包包,檢查裡面包括平安符、小鏡子、護唇膏等
: 物品都安然無恙,但實在氣不過早已缺貨的聯名限量款LV(LOUIS VUITTON)被人隨手拿走
: ,並質疑邱婦不在撿到包包的對面巷子報案,害她白花1200元車資趕到士林領取遺失物,
: 憤而提告並要求邱婦要賠償6萬6千元。
: 邱婦解釋,完全不認識這個包包有這麼值錢,當時因為趕路,所以就先把包包帶回家,後
: 來發現包包裡面有沒有主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所以她決定送到警局,請警察處裡這個遺失
: 物,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證據顯示邱婦有侵占犯意或犯行,因此處分不起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310/2922764.htm
: 6.備註:
強烈建議邱婦乾脆依據民法
民法第805條第1項:「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
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
。 」同條第2項:「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 但不得超過其物
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跟他討要十分之一的報酬
本來以為不值甚麼錢
沒想到居然失主居然自己承認包包非常貴
還限量款啊?
那就太好了啊
十幾萬嘛,拿個一兩萬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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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xiemark: 直接丟垃圾車 180.217.9.45 03/10 17:37
→ chasegirl: 在台灣只有白痴會去撿別人的錢包跟包包 39.9.130.68 03/1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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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ndtty: 十幾萬包在意計程車錢? 111.71.57.37 03/10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