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1300905 (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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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獨家/首例!北檢遭判違反勞基法 派遣
時間Wed Mar 12 09:15:49 2025
這其實很多政府機關的勞務委外案都有這種問題
不只是北檢才有的問題
只是正好這次的事主有點法律知識知道保障自己權益
像是1999為民服務專線話務
都是在勞務委外的方式形式辦理的
然後有些廠商得標後才開始找人
表面上是廠商的員工來"派駐"到機關
而且往往機關為了廠商派駐的員工能符合自己需求
機關還可能會自己派人過去參加面試
有時候那些人在機關內除了沒職名章之外
做得事情跟約僱人員也差不多了
只是在政府調查上這種會被歸列為"勞務委外"而非"派遣"
實際上就是政府在規避"派遣"這名詞而已
實則跟派遣沒啥兩樣
還常看到隔年如果是另一個廠商得標
那些人還會集體在"原"公司辭職跳槽到"新"公司去
"新"公司還是那個新得標的廠商耶~~~真巧
不過這種情況最根本的原因
還是近年來最上面的在預算編列就是只增加"業務費"不增加"人事費"
我真不知道人事費佔預算比例變低算什麼政績
總之導致今年業務費一直增加但沒人事費增加人力之下
只好靠這種取巧的方式增加人力了
※ 引述《zoeapezoo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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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首例!北檢遭判違反勞基法 派遣工扳倒大鯨魚爭得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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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談心理公司」2023年間派遣一名陳姓女子到台北地檢署擔任「觀護追踨輔導員」,但陳
: 女質疑北檢先面試,之後才由「想談公司」和她簽立聘僱契約,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7
: 條之1。陳女2024年興訟請求北檢「直接僱用」她,不要派遣。台北地院判北檢與陳女「僱
: 傭關係存在」,且應按月給付4萬6000元薪資。此為勞工援引《勞基法》第17條之1首起勝訴
: 案,小蝦米派遣工扳倒大鯨魚北檢,締造里程碑,也可能影響其他公民營機關的用人方式。
: 陳女2023年8月間投履歷應徵「想談公司中崙心理諮商中心」的「觀護追蹤輔導員」職缺,
: 同年月21日收受手機簡訊通知3天後到北檢面試,面試委員為北檢觀護人室劉姓主任、陳姓
: 組長及龔姓臨床心理師等3人,「想談公司」並未派員參與面試。
: 面試後,同年月28日陳女接獲「想談公司」通知「台北地檢署今天回覆,恭喜你錄取囉」,
: 並告知同年9月1日至北檢報到的相關資訊。陳女依約至北檢報到,同年月4日才和「想談公
: 司」簽署勞動契約,職稱為「觀護追蹤輔導員」,配有職章,約定月薪4萬6000元。
: 沒想到陳女到職後,北檢卻希望她調至法務部服務,她為了保住工作,不得已只好同意配合
: 異動。但調至法務部後的工作內容與原先應徵的輔導員業務有落差,陳女無法適應,遂於20
: 23年10月20日向劉主任請求調回北檢從事個案工作,同時詢問「想談公司」相關事項。同年
: 11月8日,「想談公司」告知陳女已接獲北檢通知,同意她調回原職務。
: 陳女查閱法規,發現北檢先面試錄取指定僱用她,後才由「想談公司」跟她簽約,已違反《
: 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規定,因而於2023年11月3日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北檢依同法「直接
: 僱用」她,不要再用派遣的方式。
: 10天後,陳女接獲北檢函覆「拒絕協商與直接僱用」。同年12月26日,「想談公司」通知陳
: 女勞動契約年底到期,並提供填報離職日期為2024年1月8日,離職原因為《勞基法》第11條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 2023年12月31日陳女離職,但她察覺,北檢拒絕與她協商直接僱用,卻在2023年12月14日至
: 22日間再度對外徵求臨時「觀護追踨輔導員」,工作內容與她實際從事的業務完全相同,並
: 不合理。2024年間,陳女決定為自己挺身而出,提告對抗素有「天下第一檢」之稱的北檢,
: 請求北院確認她與北檢間僱傭關係存在、北檢應給付薪資並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其勞退專戶。
: 《勞基法》第17條之1的立法緣起為我國對於派遣工的保障不足,立法院為了保障這群勞工
: 的權益,參考日本《勞動派遣法》,於2019年5月24日修法,增訂要派單位(本案為北檢)不
: 得於派遣事業單位(想談公司)與派遣勞工(陳女)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
: 指定特定派遣勞工的行為,以避免實務上常見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約定所謂「人員轉掛
: 」服務。
: 該條文還規定,要派單位如果違反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派遣勞工得於提供勞務起
: 90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要派單位應於10日內與其協商訂
: 定勞動契約,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工作期
: 間的勞動條件作為勞動契約內容。
: 新制上路至今近6年,期間曾有不少勞工,因不想再活在不確定的派遣生活中,援引該條款
: 告公司,試圖爭取轉為正職,惟均以敗北收場。而今陳女隻身挑戰司法機關,突破過往框架
: 限制,成功說服承審本案的北院勞動法庭法官陳筠諼,全面勝訴,創下紀錄。陳女獲判確認
: 與北檢間的僱傭關係存在,北檢應自2024年1月1日起至陳女復職前一日止,按月給付4萬600
: 0元薪資及提繳2892元至其勞退專戶。
: 北院說明,北檢面試並實質審查決定錄取陳女,實際上具有指揮監督管理權,雙方屬於實質
: 勞務派遣契約關係。陳女在與「想談公司」簽訂勞動契約前,確實先經過北檢面試,北檢還
: 實質審查決定錄取指定特定派遣工陳女,已違反《勞基法》第17條之1規定。
: 北院批評,徵才廣告雖然是「想談公司」刊登,但北檢以事先面試並實質審查決定特定勞工
: 的方式,變相利用勞動派遣制度,規避勞動法上所課予雇主的義務,違反勞動法上的「直接
: 僱用」基本原則。
: 北院強調,北檢抗辯並未自行發出徵人啟事、面試只是資格審查,以免產生日後頻繁向想談
: 公司要求換人、未介入陳女與想談公司就勞動條件之約定等語,意圖規避《勞基法》第17條
: 之1的說法,並不可採。
: 北院認陳女主張有理,判她勝訴,並依《勞動事件法》第44條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且陳女免
: 提供任何擔保物,即陳女現在就可向北院聲請強制執行北檢財產;北檢若要免為假執行,則
: 須提供應給付給陳女的薪資數額以預供擔保。北檢目前尚未對本判決做回應,也未說明是否
: 會提起上訴。
: 政府機關受到《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限制,不易機動聘用正式員工以因應業務需求,目
: 前多彈性向派遣公司徵求臨時人員,以規避員額上限天花板。而今北院開第一槍,宣告擁有
: 眾多法律人才的北檢違法進用派遣工,不排除引發連鎖效應,除了民間企業,連各機關都得
: 重新審視所屬派遣人員的合法性,以免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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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eng1300905 (210.60.217.3 臺灣), 03/12/2025 09:16:29
噓 ted01234567: 樓下40%說藍白砍預算害的 42.71.72.194 03/12 09:16
推 VIP: 會不會是因為這樣出問題就可以說”那是外包 61.224.114.247 03/12 09:18
最近不是一堆政府出包時就說是外包廠商的問題嗎?
推 preisner: 我想像中的派遺應該是派遺公司直接派人 60.248.161.28 03/12 09:19
→ preisner: 如果中間不適任再換派別人來 60.248.161.28 03/12 09:20
→ preisner: 而不是面試好了,再叫你去派遺公司再派下 60.248.161.28 03/12 09:20
→ preisner: 來 60.248.161.28 03/12 09:20
※ 編輯: sheng1300905 (210.60.217.3 臺灣), 03/12/2025 09:29:18
推 Lailungsheng: 縮減人力的是民進黨,增加派遣的也 39.15.16.182 03/12 09:26
→ Lailungsheng: 是民進黨,把撈錢的機會給民進黨的 39.15.16.182 03/12 09:27
→ Lailungsheng: 廠商,大概是這樣 39.15.16.182 03/1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