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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ZTEC (直球對決)》之銘言: : 沈伯洋一直說 : 民眾黨在實現民進黨之前政見是毀政亂憲 : 還說要把黃國昌趕出國會 : 現在直接要弄一個憲政體系下沒有的國安法院 : 到底是誰在毀政亂憲 : 笑死 : 台灣最大亂源就是沈伯洋 歷史上有過類似的「在現行司法體制之外,額外設立的審判機構」,這些機構往往帶 有特殊政治、軍事、宗教或社會背景。以下是幾個代表性案例: (1) 納粹德國的「人民法院」(Volksgerichtshof,1934-1945) 背景:納粹德國時期,希特勒認為一般司法體系過於寬鬆,因此設立「人民法院」,專門 審理叛國罪、間諜罪、政治異見者等案件。 特徵: 不符合一般法庭的司法程序,判決往往偏向政府立場。 審理速度極快,許多案件在幾小時內結束並直接執行死刑。 著名受害者包括德國軍官馮·施陶芬貝格(刺殺希特勒未遂案)。 (2) 蘇聯的大清洗時期「特別審判委員會」(Troikas,1937-1938) 背景:斯大林統治時期,為了進行「大清洗」,設立了一種由三人組成的特別法庭( Troikas),專門處理「反革命分子」。 特徵: 不需要公開審理,被告通常沒有律師。 審判程序極快,甚至一晚可審數百人。 判決幾乎只有勞改(流放西伯利亞)或死刑。 (3) 法國大革命時的「革命法庭」(Tribunal révolutionnaire,1793-1794) 背景:法國大革命期間,雅各賓派為了加速審判「反革命份子」,設立革命法庭。 特徵: 取消傳統司法程序,只需簡單證據即可判決。 主要處理「叛國罪」、「反革命行為」。 短短一年內處決約 16,000 人(包括路易十六、瑪麗安東尼皇后)。 (4) 中國共產黨的「公審大會」(1950-1960 年代) 背景:中國共產黨建政初期,為了肅清「地主、反革命分子」,在各地舉行公審大會。 特徵: 公開審判,群眾當場喊口號,類似「群眾審判」。 法律程序極為簡單,當場判決、當場處決。 這些審判大多不是依據法律,而是依據「政治需要」。 今晚你的選擇是....多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1872951.A.ECC.html
monarch0301: 黨說你有罪就有罪 所有人都可以比照 27.242.2.83 03/13 21:36
monarch0301: 柯文哲這樣搞 27.242.2.83 03/13 21:36
flavorBZ: 批鬥大會 27.53.98.186 03/13 21:39
xxxg00w0: 不要污辱共產 不是綠共 是綠法西斯 203.222.13.195 03/13 21:42
※ 編輯: ReiFan (1.162.45.7 臺灣), 03/13/2025 21:43:06
j55888819: 這個人真的不是外國間諜嗎? 1.34.209.106 03/13 21:43
cons: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搞法西斯106.107.179.208 03/13 21:43
xxxg00w0: 人類就是不停在重複一樣的蠢事 只是沒人 203.222.13.195 03/13 21:44
xxxg00w0: 猜得到複製法西斯歷史的是個已經毫無籌 203.222.13.195 03/13 21:45
xxxg00w0: 碼的自欺欺人島 203.222.13.195 03/13 21:45
soarling: 剷除異己 36.224.123.223 03/13 21:49
zephyr105: 這人真的好怪 1.164.155.64 03/13 21:55
jayzforfun: 這人真的不是間諜嗎 223.137.134.74 03/13 21:55
lukee: 清洗異議者的機構 156.59.34.69 03/13 22:21
maxinehou: 都收錢了還能沒事 有報稅嗎 1.171.173.220 03/13 22:35
maxinehou: 有沒有賄賂圖利顛覆國家? 1.171.173.220 03/13 22:35
maruco: 不愧是綠共 220.137.71.251 03/13 22:39
aarzbrv: Re: [爆卦] 洪案沈律師的看法 70.166.167.55 03/14 03:31
aarzbrv: https://archive.is/RhAkx 70.166.167.55 03/14 03:31
aarzbrv: 回文的沈律師blackb就是沈伯洋 70.166.167.55 03/14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