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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板上說過一個案例啦, 小弟回家路上遇到機掰歐巴桑機車燈打鳥超亮, 我不爽被照到任何一分一秒, 於是我就跟在他後面不超車, 回家路又剛好同一條, 於是我被報案跟蹤, 收到警察局通知要求說明。 同樣道理,如果覺得警察不合理的, 那你要考量的是制度, 那機掰歐巴桑就這樣害我浪費一個周末的下午, 而我人也確實去警察局做筆錄了, 我做了什麼嗎? 我是覺得這樣,人人都有提告的權利, 但是如果今天事後發現自己告錯了, 是不是應該補償被錯告的人浪費的時間跟精神? 這例我相信誠品一定會表示賠償的, 所以大家也不用在那邊怪來怪去, 如果警察必須當下確認才能帶去警局, 那我的個案憑什麼警察就能傳喚我去警局說明? 現行制度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只要不是捏造,我看你瓜田李下我都可以報警, 警察就可以傳喚你,這就是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6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2173440.A.BF9.html
yzelly: 你的情況是事後了沒法當下釐清,可這件事 125.230.77.124 03/17 09:06
那把他們帶去監控室看監控就沒有問題? 還是留母女在現場找個警員看著,另外警員去看監控會比較好? 母女受到的屈辱是被誤認小偷,我也認為應該補償他們, 但既然都被誤認了,不帶去警局有比較好嗎?
yzelly: 明明當時就可以靠回播監控當下釐清 125.230.77.124 03/17 09:06
yzelly: 不然車禍為什麼人當下不能離開,不能事後 125.230.77.124 03/17 09:07
yzelly: 釐清嗎? 125.230.77.124 03/17 09:07
不對,那是因為可能會有傷者跟衍生狀況, 另外包含酒駕、毒駕等等人離開了怎麼釐清?
widec: 有夠衰小 118.232.6.177 03/17 09:16
holyhelm: 人人都有提告的自由 訟棍告就是要受理 59.127.221.37 03/17 09:22
holyhelm: 問題真的不在警察單位 59.127.221.37 03/17 09:22
yzelly: 難怪鴿子讓人看不起,直接就是有罪推定論 125.230.77.124 03/17 09:26
yzelly: ,然後路邊違停消極應對,七歲小童積極偵 125.230.77.124 03/17 09:27
yzelly: 查 125.230.77.124 03/17 09:27
從法律上的攻防來看,有人指稱就是人證, 但是現在問題是人證事後只要說是誤會了,就也沒事。 警察不辦,到時候也被說吃案。 我還是覺得要有補償制度,人人都可以告人,也要收到亂告的懲罰。
specman: 你怎知道誠品一定會賠償?223.141.135.162 03/17 09:32
他可以不賠償,那我也鼓勵那對母女繼續公布誠品惡行阿。
wcm: 現在被帶走前被大聲的喊偷竊,現場的人只會 223.137.0.119 03/17 09:35
wcm: 認爲是偷竊才帶走的,有什麼保護名譽,反而 223.137.0.119 03/17 09:35
wcm: 當場被澄清才會恢復一些 223.137.0.119 03/17 09:35
我就說了,帶去監控室跟帶去警局差在哪?怎麼澄清? 就算留在原地等警察去監控室確認, 你覺得有多少路人會在那邊等警察確認結果? 這問題就是誠品委託的保全亂報案, 那就誠品先行賠付給消費者,再向保全公司求償, 到底關警察屁事?要不要以後都便衣?
alittleghost: 當場走人不能攔你,警察事後到場可 111.71.92.218 03/17 10:12
alittleghost: 以調證據,有疑慮就事後發傳票 111.71.92.218 03/17 10:12
問題就是當場母女有拒絕嗎?
alittleghost: 懂的才敢拒絕,不懂的就是搞大上新聞 111.71.92.218 03/17 11:09
suyihua: 原po是無知又大聲的法盲嗎 39.10.73.206 03/17 14:03
請問法律大師我哪點說不對了 ※ 編輯: louiswei1986 (60.251.143.43 臺灣), 03/17/2025 14: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