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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凱凱虐童案, 全民怒了有11萬人連署虐童要從重量刑 法務部回應說會審慎考慮 在台灣一個事件不鬧大 不吵不鬧 沒有幾十萬人抗議 這個狗官政府就是裝死漠不關心根本不在乎多少人死傷 如果今天兩百萬人上街頭暴怒要求殺人必須判死刑必須執行 你看清德宗會不會把廢死大法官逐一叫來賞巴掌叫他們通通跪下 就說了 台灣必須制定嚴格的殺人致死刑罰 包含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制度 殺害兩人以上必須判死刑 鞭刑制度 以及不賠償受害人就一律從最重刑責量刑 以國人餘命80年來計算好了, 如果受害者20歲, 等於被剝奪了60年壽命 然後根據人均GDP去計算 一年大約是1,122,390台幣 那麼起碼要賠償受害人 60 X 1122390 = 67,343,400 元 也就是說你殺害一個20歲成人至少要賠償6千多萬, 你才能獲得輕判的機會 如果你是開車撞死一個20歲成人,而且明顯是肇事主責,那也是比照辦理 兩手一攤說沒錢要判就判阿 被關到死也無所謂的 別急 這時候引進的鞭刑制度就很有用了 每年在被害人死亡的那天把受刑人拉出來鞭打10-24鞭,作為害死他人的代價 賣車賣房賣祖產出來賠錢那是你家的事 但傷害他人的代價就該原原本本的回到傷害者身上 付不出天價賠償金的就是肉償 那個燒死八人的拿出不錢, 那就是每年實施鞭刑直到他被執行死刑為止 以後殺人 傷害人 亂開車撞死人 詐騙 強姦 強盜 霸凌 那種傷害他人的行為 都要讓加害者付出無法承受的痛苦 無盡的痛苦 以這方向去立法才是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69.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2381616.A.525.html
yamhome: 你去跟國民法官說 114.36.91.6 03/19 18:54
AWPER: 党說廢死才算進步 111.82.90.60 03/19 18:57
littlepigin: 早點換國民党執政就沒這些事了 61.223.1.96 03/19 19:01
simon9331: 撕法改革的始作俑者哥布林根本不痛不 203.73.171.249 03/19 19:02
simon9331: 癢。 203.73.171.249 03/19 19:03
ken322197: 藍白就是不會當在野黨,今天如果是民進220.134.242.138 03/19 20:29
ken322197: 黨在野早就兩百萬上街頭了220.134.242.138 03/19 20:29
lf2net256: 剛好可以蓋新聞 鬧大一點才好125.228.206.214 03/19 23:12
xk41122: 贊成建立鞭刑制度,讓兇手好好感受被害者 114.140.89.0 03/21 12:48
xk41122: 身心上的痛! 114.140.89.0 03/21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