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文恕刪 過來人看到這種操作真的一點也不意外。 即便你說的一切都是事實,瘋子或卑劣的傢伙就是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消磨你的時間和金錢。 如果真的開庭,法官對於誹謗之類的標準也自由心證,並不是一定勝訴或一定敗訴。 有時候實在不是有沒有錢跟這種人在那裏課金搞法律攻防,而是光想到一兩年內動不動還要看到這個白癡你整個心態就快爆了,完全浪費生命。 這種莫名的心理壓力對於被告是很大的,且還要承受機率不等於0的敗訴風險。 「明明說的一切都是真相,結果要背刑事上的罰金。」-> 實在是難找到比這還幹的事了(而且還要支付律師費) 希望Andy可以順利處理掉這些爛事,也希望法律不要總是讓這些人操作成功,實在太難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56.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2458140.A.F7F.html
sagarain: 主要這是刑吧118.168.206.234 03/20 16:09
hiphopmei: 告輸了拍個片再賺一波抖內啊== 223.140.28.83 03/20 16:11
chasegirl: 贏了也沒什麼意義,就跟某黨一樣,抹黑 27.52.0.149 03/20 16:14
chasegirl: 完全無法可治 27.52.0.149 03/20 16:14
stand5566: 其實台灣中小企業也都這樣搞員工的101.138.209.165 03/20 16:14
damnyou: 台灣恐龍法官自由心證 根本有錢人玩具 1.162.158.252 03/20 16:15
badbadook: 可以再來發個片賣個慘搞不好還有豆內 49.216.49.54 03/20 16:38
ppttpptt: 台灣的恐龍法官真的自由心證,完全自由 42.75.38.239 03/20 17:43
ppttpptt: 解釋法條,很誇張 42.75.38.239 03/20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