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u73: 憲法vs憲法修正案 220.134.22.176 03/24 08:31
推 no2muta: 推 但是傻鳥看不懂啦 42.72.159.172 03/24 08:32
→ wu73: 憲法行使同意權(x) 220.134.22.176 03/24 08:32
→ wu73: 憲法修正案行使同意權(o( 220.134.22.176 03/24 08:32
→ wu73: 譬如十八歲公民權 就是憲法修正案的複決 220.134.22.176 03/24 08:33
推 Borges: 公投vs大法官解釋 兩者衝突的話誰大? 42.79.135.213 03/24 08:33
→ wu73: 樓上 憲法大 之前同婚公投就是這樣 220.134.22.176 03/24 08:33
推 Windk610i: 公投的效力沒辦法推翻憲法啊 除非聲111.242.112.162 03/24 08:41
→ Windk610i: 請變更判決111.242.112.162 03/24 08:41
推 scott123321: 其實同婚的解釋文很技巧性的避開公 118.231.201.88 03/24 08:41
→ scott123321: 投決議結果,不算真正產生衝突 118.231.201.88 03/24 08:41
→ Windk610i: 憲法判決的效力可以拘束全國各機關還111.242.112.162 03/24 08:42
→ Windk610i: 有人民111.242.112.162 03/24 08:42
噓 orze04: 這是你自己超譯 111.71.19.24 03/24 08:43
推 wu73: 十樓說的沒錯 我的推文不精確 220.134.22.176 03/24 08:48
→ wu73: 但順序怪怪的 先有解釋後有公投 220.134.22.176 03/24 08:48
→ wu73: 應是公投用語的問題 220.134.22.176 03/24 08:49
→ wu73: 好比第十案 並沒有排斥專法 220.134.22.176 03/24 08:50
噓 syearth: ..大法官可以強暴民意喔 220.129.74.26 03/24 08:52
→ hansshe: 要不要直接找李進勇辯論比較快,免得到 101.8.132.236 03/24 08:54
→ hansshe: 最後自己出醜下不來台 101.8.132.236 03/24 08:54
笑死人了,李進勇就是一個辦理選務機構的負責人。
李進勇的見解是有比憲法高是不是?
現在是人民行使對憲判八號的複決權議請公決,還要李進勇同意才能確定其合法性喔!
你乾脆要李進勇出來說,他有權否決憲法給人民的複決權?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3/24/2025 09:18:00
推 cactus44: 推 42.72.116.164 03/24 09:27
推 Windk610i: 憲法判決本身就已經是具有憲法的效力,111.242.112.162 03/24 10:32
→ Windk610i: 你要變更就只能透過變更判決,或者是111.242.112.162 03/24 10:32
→ Windk610i: 明確化透過修憲把死刑不可廢除的意旨訂111.242.112.162 03/24 10:32
→ Windk610i: 到增修條文裡面111.242.112.162 03/24 10:32
→ Windk610i: 簡單來說,憲法判決本身不是人民可以111.242.112.162 03/24 10:33
→ Windk610i: 行使複決權的對象111.242.112.162 03/24 10:33
推 yoshilin: 大法官的權力連民意都沒法改變啊? 101.138.96.109 03/24 10:41
→ yoshilin: 那就表示體制上沒有三權制衡 101.138.96.109 03/24 10:42
→ yoshilin: 台灣的制度居然沒有制衡的力量? 101.138.96.109 03/24 10:42
→ yoshilin: 沒有制衡就是專制政體 101.138.96.109 03/24 10:43
→ yoshilin: 承認吧,台灣其實是特權國家 101.138.96.109 03/24 10:44
推 wu73: 每個事務都要制衡,這樣永無寧日啦 220.134.22.176 03/2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