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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644號的意旨是法律禁止的言論只能事後審查,不應事前審查。本案亞亞是發表武統 言論後才受不利益處分,並不是發表言論前就被拒絕居留,那就是事後審查沒錯啊! 所以法律學者有什麼好不敢說釋字第644號解釋?不然你覺得應該怎麼說? ※ 引述《wintests (做自己)》之銘言: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825 : 其實臺灣還是應該回歸法治面去處理問題 : 以前針對言論自由就有設定處理方式了 : 現在怎麼沒法律學者敢說有釋字644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37.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2973622.A.86B.html
greprep: 因言獲罪 114.44.234.240 03/26 15:37
peterwu4: 什麼事前事後?有些牽強喔 61.222.220.37 03/26 15:38
peterwu4: 可以就可以不行就不行啊 61.222.220.37 03/26 15:38
peterwu4: 申請前說我主張分裂國土,組織成立後主 61.222.220.37 03/26 15:39
peterwu4: 張分裂國土就不對了? 61.222.220.37 03/26 15:39
peterwu4: 正常的國家就不會有這種東西的… 61.222.220.37 03/26 15:40
peterwu4: 還可以主張分裂國土的,哪來的白吃,除 61.222.220.37 03/26 15:40
peterwu4: 非它已經不被承認不再被當成國家了… 61.222.220.37 03/26 15:41
cujen: 以後的大法官會,我釋字你的釋字 101.8.128.113 03/2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