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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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國軍桌曆正妹士官出事了!為幫阿姨助選
時間Fri Mar 28 18:25:50 2025
※ 引述《s14934013 (猩巴達)》之銘言:
: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 曾登上國軍桌曆的胡姓女士官2022年間在屏東服役時,因涉嫌為了幫阿姨助選,將自己的
: 戶口遷入空戶當幽靈人口,企圖影響選舉,遭屏東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6
: 個月,得易科罰金,並褫奪公權2年,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 推 zxc8424: 沒住在戶籍地就判半年 這什麼法律 111.71.8.203 03/28 18:05
其實不能說是「未住戶籍地」,而是陳姓記者沒有引述法律內容
參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三年度上訴字第五四八號」刑事判決,引用的是《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
者」。
節錄本案中的部分內容,供參:
至被告胡○○雖辯稱:我於110年9月間剛調到屏東縣枋山鄉當職業軍人的時候,就知道可
以申請外宿,但當時王薏蘋的公公過世,不方便遷戶籍,後來比較有空才去;又部隊雖然
沒有拒絕我外宿於高雄市仁武區,但因高雄仁武距離部隊超過50公里,我當時是將兩點間
的距離拉直線才在50公里內,我怕之後部隊拒絕,才遷籍申請外宿等語。然倘若被告胡○
○遷移戶籍之目的僅係為了符合外宿資格,其於110年12月21日即已以高雄市仁武區之地
址申請外宿通過,業如前述,則其顯然並不需要再變更戶籍地以滿足其外宿需求。更遑論
被告胡○○自承其並未曾居住於本案戶籍地,而係居住在高雄市仁武、大寮或軍中等情,
益足徵被告胡○○於變更戶籍至本案戶籍地後,實際上根本並未居住在該地,一旦讓其所
屬之部隊得悉此事,反而有可能會因此喪失外宿資格。是以,被告胡○○辯稱其是因為要
符合軍中外宿資格才會遷戶籍云云,顯無足信採。
而因為這個「幽靈人口」事件,而得利並中選的王薏蘋村長候選人(該村位於佳冬鄉),
已經在二零二四年七、八月被判決當選無效定讞
當時的民事判決內容,亦有描述胡女的犯法情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三年度選
上字第十四號)
兩造對於胡○○係由上訴人於111年4月29日陪同而親自遷戶籍至系爭地址,且於同年11月
26日有前往投票一節,並不爭執,胡○○於遷移戶籍前、後至上開投票日前均未居住於系
爭地址為其所自承,均堪信屬實。惟上訴人辯稱胡○○係為符合軍中規定之外宿資格才遷
移戶籍,而胡○○於刑案審理中亦否認檢察官起訴之罪嫌。查,
⑴胡○○曾於110年12月21日以其該時之戶籍地「高雄市……」申請外宿,且該地址距離
其所服役之○○○營區直線距離約47公里等情,有空軍防空暨飛彈第七九四旅113年1月10
日空四旅綜字第1120299689號函暨所附胡○○外宿申請資料可參,又依空軍内部管理工作
指導手冊所載,「志願役軍人於眷住地離營區50公里内可實施外宿」,以胡○○於刑案審
理時自承:部隊沒有拒絕我外宿在高雄仁武的地址等語,則胡○○於110年12月21日係以
其實際居住之○○○市○○○區地址申請外宿已經通過而未遭拒絕一節,應堪認定。
⑵又胡○○在110年12月2日以上開○○○市○○○區地址申請外宿後,嗣於111年9月2日
及111年12月7日始分別再以系爭地址申請外宿一節,有其向部隊申請外宿之紀錄可參,即
係在111年4月29日遷移戶籍後約4個月始以附表編號10所示之遷入地址即○○○○○○2之
3號申請外宿;佐以其於刑案審理中自承:軍中之外宿調查是每季1次,分別是3、6、9、
12月,但實際上是因應人事部門的作業需求繳交資料,因111年6月間人事部門沒有特別要
求要繳交資料,所以伊當時外宿地還是維持在高雄○○○地址等語,倘胡○○確係為了以
系爭地址申請外宿始辦理遷移戶籍,則其理應於遷移戶籍後最近一次外宿調查即111年6月
向部隊提出外宿申請,其卻遲至111年9月間始向部隊申請外宿,顯見其以系爭地址申請外
宿並非急迫、必要,而應係另有目的。
⑶再者,觀諸賴○○等9人及賴喜男前開所述可知,其等至少於111年4、5月間即已得知上
訴人要參選村長,始以虛遷戶籍方式取得系爭選舉投票權,此核與上訴人於刑案審理時稱
:全村整個一年前就在說伊要參選,大家都在傳等語互核相符,又上訴人為胡○○之阿姨
,份屬近親,且係由其陪同辦理遷移戶籍,衡情,胡○○於辦理遷籍當時,應知上訴人欲
參與村長。依上,胡○○既未實際居住於系爭地址,且遷移戶籍之目的亦非申請外宿,復
明知上訴人欲參選村長,其後亦確有領取選票前往投票,則被上訴人主張胡○○係為助上
訴人勝選而虛偽遷徙戶籍至賴家村選區內,藉以取得系爭選舉之投票權而為投票,並與上
訴人共同為上開遷籍行為,構成刑法第146條第2項之妨害投票正確罪,核屬有據。
另順帶一提:
根據過去「中央社」新聞報導,這位女士官是在二零二三年當過形象代言人,當時的軍階
為「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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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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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TCLanLanLu: 一堆人也沒戶籍地居住 戶政那時要查 223.136.87.181 03/28 18:28
→ TCLanLanLu: 以後用電信抓實居地投票 223.136.87.181 03/28 18:29
推 vvrr: 1F,沒戶籍地居住大部份是小時候住戶籍,長大 60.250.31.103 03/28 18:37
→ vvrr: 北漂。而不是把戶籍遷去沒在住的地方 60.250.31.103 03/28 18:38
推 tonyian: 不是阿,這樣說你明明不住高雄三年以上 27.53.224.229 03/28 18:43
→ tonyian: ,還不遷戶籍也是的故意影響選情啊 27.53.224.229 03/28 18:43
→ vvrr: 她說怕申請外宿不過所以遷戶籍 這個可以 60.250.31.103 03/28 18:47
→ vvrr: 法條看來是不罰"不遷",只罰"遷" 60.250.31.103 03/28 18:49
推 jkkkj123: 查了一下判決書 這判沒問題 這是鄉下村 36.236.177.20 03/28 19:00
→ jkkkj123: 長選舉 一次遷了約十位人 而且參選人不 36.236.177.20 03/28 19:00
→ jkkkj123: 只有跟胡女認識 還一起去遷戶籍 36.236.177.20 03/28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