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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世界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啟鉻 3.完整新聞標題: 指控女神卡卡專輯標誌侵權 橙縣衝浪品牌商索賠1億 4.完整新聞內文: 據KTLA電視台報導,橙縣知名衝浪品牌Mayhem的擁有者近日對流行音樂天后女神卡卡(La dy Gaga)提起訴訟,指控她發行的新專輯「Mayhem」的標誌侵犯了該品牌商標權,索賠1 億美元。 根據「People」報導,原告Matt Biolos和Mike Reola共同經營的Lost International LL C於25日正式向法院提告,認為女神卡卡的「Mayhem」標誌與他們的品牌標誌「幾乎相同 」。原告之一Biolos表示,他在聖克里門提(San Clemente)創立的衝浪品牌已近40年, 其Mayhem標誌自2015年起註冊為商標,並在衝浪、滑板和滑雪文化中廣為人知。然而,女 神卡卡的全球影響力可能會使該品牌從原本的反主流文化標誌變成主流,進而影響其獨特 市場定位。 Biolos表示,他曾試圖與女神卡卡的法律團隊友好協商,但未能達成共識。最終,他與合 夥人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維護品牌權益。然而,女神卡卡的律師Orin Snyder反駁,認為該 訴訟毫無根據,並指控原告試圖從女神卡卡的成功中牟利。 被告律師Orin Snyder在聲明中表示,女神卡卡的新專輯「Mayhem」迅速登上排行榜第一 名並打破多項紀錄,充分證明了她無與倫比的才華與全球影響力。不過,令人失望但並不 意外的是,現在有人試圖利用毫無根據的訴訟來從她的成功中獲取利益。 https://i.imgur.com/DFxTF64.jpeg 流行天后女神卡卡新專輯標誌遭橙縣衝浪品牌業者告侵權。(Lady Gaga官網) 據報導,女神卡卡的第七張專輯「Mayhem」於7日發行,迅速登上音樂排行榜冠軍,並創 下多項銷售紀錄。然而,隨著法律訴訟的展開,這場關於品牌標誌的爭議仍將持續發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amp/story/121360/8640100 6.備註: https://i.imgur.com/4YfE722.jpeg 這兩個 LOGO 真的差很多… 左邊是 GAGA 專輯 MAYHEM 右邊是衝浪品牌 MAYHEM 字體不一樣 顏色的表現手法也不一樣 覺得他們是想透過 Gaga 來免費曝光他們的品牌 甚至有一個知名搖滾樂團 MAYHEM 還比這個衝浪品牌 MAYHEM 還要知名 也早十幾年創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99.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3260466.A.F0B.html
c24253994: 有吉有機會 27.53.106.88 03/29 23:02
shcjosh: 爾灣住有一陣子了沒聽過這牌子 220.134.54.232 03/29 23:04
olalo: 字體差那麼多也要告,想當版權蟑螂還是想蹭 36.234.20.250 03/30 02:48
sobiNOva: 這又不是啥不常見的字= =125.229.209.154 03/30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