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stDoor0204 (路人乙)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台灣書記官工會聲明
時間Sun Mar 30 19:29:49 2025
這幾年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越來越多了
以前發聲明,
基本上沒有什麼對應的公會或是組織出來反駁
現在彷彿就是某些人腦袋一拍,想要卸責
發出狗屁倒灶的生命,開始丟黑鍋
逼得對應的的公會組織,
不得不發聲明出來反駁
這種噁心的丟鍋行為越來越多了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之銘言:
: 很正常
: 那些官僚的基本想法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 真要有人負責
: 一定推基層出來扛
: 怎麼會讓一個司法院大法官的愛將、
: 有希望去地院當院長的扛?
: 書記官這下真的挫著等。
: 不過法官論壇還是有一些正義之聲在發酵就是了。
: 只是,基層永遠鬥不過高層,
: 最後總有人要出來扛責任、被摸頭。
: 等著看吧
: ※ 引述《madaco (馬達可)》之銘言:
: : 關於台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3號,因裁定書爭議導致被告鐘文智逃亡案,審
: : 判長邱忠義直接甩鍋把責任丟給書記官一事,#台灣書記官工會「非略式聲明」如下:
: : 一、 邱忠義在媒體上表示:「《刑事訴訟法》對於『裁定』的格式並無明文規定,即使
: : 是『口頭諭知』也可以,而合議庭在審理單上『批示』的『略式裁定』,法律並未禁止,
: : 且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合議庭當下未立即製作
: : 正式書面裁定,並無不合法,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 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
: : 送達, 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明顯將自己重大違反法令之行為,藉由實務上
: : 身為配屬法官的指揮監督地位,意圖嫁禍給承辦書記官,書工表達強烈譴責。
: : 二、
: : 刑事訴訟法第50條:「裁判應由法官制作裁判書。但不得抗告之裁定當庭宣示者,得僅命
: : 記載於筆錄。」同法第51條:「裁判書除依特別規定外,應記載受裁判人之姓名、性別、
: :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住、居所;如係判決書,並應記載檢察官或自訴人並代
: : 理人、辯護人之姓名。(以上第1項)」裁判書之原本,應由為裁判之法官簽名;審判長有
: : 事故不能簽名者,由資深法官附記其事由;法官有事故者,由審判長附記其事由。(以上
: : 第2項)」同法第52條:「裁判書或記載裁判之筆錄之正本,應由書記官依原本制作之,蓋
: : 用法院之印,並附記證明與原本無異字樣。(以上?
: : 記載於筆錄。」同法第51條:「裁判書除依特別規定外,應記載受裁判人之姓名、性別、
: :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住、居所;如係判決書,並應記載檢察官或自訴人並代
: : 理人、辯護人之姓名。(以上第1項)」裁判書之原本,應由為裁判之法官簽名;審判長有
: : 事故不能簽名者,由資深法官附記其事由;法官有事故者,由審判長附記其事由。(以上
: : 第2項)」同法第52條:「裁判書或記載裁判之筆錄之正本,應由書記官依原本制作之,蓋
: : 用法院之印,並附記證明與原本無異字樣。(以上?
: : ?1項)前項規定,於檢察官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之正本準用之。(以上第2項)」
: : 三、 法律明文規定,裁判應由法官製作裁判書原本,並且有明確的記載事項、由合議庭
: : 全體法官簽名後,交書記官依照原本製作正本,並附記「#本件正本經證明與原本無異」
: : 字樣。書記官只負責在收到裁判原本之後,依照原本製作正本並送達,書記官完全沒有任
: : 何義務在根本沒有 #裁定書原本 的前提之下,需要去確認 #口頭諭知、#審理單批示 是
: : 否為法官裁定。從公開訊息顯示,本案合議庭一開始並沒有交付裁定書原本給書記官、也
: : 不是不得抗告之裁定並經當庭宣示記明筆錄,書記官沒有依法收到裁定書原本,邱忠義卻
: : 指責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
: : 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書工 認為,這是邱忠義明知自己重大違背法令、踐踏
: : 書記官尊嚴的詭辯。
: : 四、 邱忠義沒有檢討自己是否違背法令,卻公開表示法官會使用口頭諭知、審理單批示
: : 的方式當作裁定原本,無疑是混淆視聽,也讓外界誤會法院有草率製作原本的違法慣習,
: : 對廣大競競業業之司法人員實不公平,毫不足取。且書記官製作正本時,若無符合刑訴第
: : 50、51條格式的裁定原本可以依循,則一旦裁定內容譬如法官口音、同音字或字跡「過於
: : 的方式當作裁定原本,無疑是混淆視聽,也讓外界誤會法院有草率製作原本的違法慣習,
: : 對廣大競競業業之司法人員實不公平,毫不足取。且書記官製作正本時,若無符合刑訴第
: : 50、51條格式的裁定原本可以依循,則一旦裁定內容譬如法官口音、同音字或字跡「過於
: : 藝術」難以辨識,則書記官可能因理解有誤而陷於違法風險,例如刑法第213條 #公務員
: : 登載不實罪、第158條第1項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之刑事責任。
: : 五、 就是因為有邱忠義們,長期在法院、檢察署,才會讓書記官的勞動權抗爭之路,如
: : 此艱辛。台灣書記官工會除嚴正抗議邱忠義的違法詭辯外,更呼籲司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 職務監督權人,立刻對邱忠義啟動自律、評鑑、人審程序,並保障書記官在「#沒有書面
: : ,#沒有義務」的安全環境下工作。
: : #我有工會
: : #我不是一個人
: : https://i.imgur.com/TZtexZO.jpg
: : https://i.imgur.com/3WcavVG.jpg
: : https://reurl.cc/eM6akb
: : 想不到書記官竟然也有工會
: : 警消表示:…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張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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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ggybill: 哪有差,難道你要投國民黨 114.36.238.134 03/30 19:31
推 memories66: 不投藍綠了 大家一起幫忙支持白的 1.162.145.171 03/30 19:32
推 melike671: 在有工會之前連聲明都發不了,所以不 122.121.81.167 03/30 19:34
→ melike671: 給警消組工會,就是不讓他們有機會發聲 122.121.81.167 03/30 19:35
→ saltlake: 所以一樓要投給共慘黨? 114.36.205.52 03/30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