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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違法踢皮球大戰…. 笑死 這資料很明顯高檢流出去的吧 不然還有誰可以拿到 被告都烙跑啦 所以說 我國現在司法卷證資料無涉當事人也可以這樣直接桶給媒體囉? 再來就是高院 電話紀錄做一百次都沒有把裁定送地檢 啊是有什麼意義?? 就算真的有問 回憶起來修改 還不是沒做沒送達 有夠難看的這兩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58.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3483760.A.A76.html
pinhanpaul: 有送 被野狗叼走了 118.169.8.125 04/01 13:04
babuarea: 阿中部長示範過公文跑很慢了 27.247.162.38 04/01 13:05
MicroB: 高院也不知道啥時知道?黑吃黑? 50.126.65.181 04/01 13:05
MicroB: 用柯標準 執政黨總統該羈押了吧? 50.126.65.181 04/01 13:06
Anvec: 應該要全部羈押吧 高院這些人現在是不是在223.140.252.187 04/01 13:08
Anvec: 消滅證據 捏造無罪證明 串供223.140.252.187 04/01 13:08
Anvec: 再不趕快羈押 可能都要逃去海外了223.140.252.187 04/01 13:09
yujin28: 幫忙修法的不用去查金流嗎 42.71.38.13 04/01 13:09
Zodrick: 該全部羈押吧 慎防串供 1.200.29.120 04/01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