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JC (吹笛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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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18歲新竹少婦無套激戰13歲逃家少男 法官
時間Thu Apr 3 22:10:02 2025
的確是極品
法律禁不起橫向的比較,不然處處都會顯露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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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小表弟,坐牢好幾年,關出來了
他會關進去,就是性侵未成年
符合推文裡有人說的'性別對調就不一樣了'
當時很多人為表弟在奔走,說話
原因是:
1。女方外表看來並不年輕 (經驗豐富,消磨)
2。案發後接到陌生電話,打來問要不要和解;公道價五十萬
3。女方不只此一案,根本是仙人跳;而且還是量產的
怎麼說呢,做一單就沒了名聲,別想做什麼貞節烈女了
乾脆破罐破摔,多做幾單,這樣不就馬上入帳數百萬?
我不記得數字,但依稀記得大於 5
對了,未違反女方意願,且是多P(一女多男)
這玩得挺花啊
但是事情不能只聽一面之辭,相反的我有這些想法
4。我聽到的全是我媽轉述之辭;對自己人輕輕放下
為了爭取同情,全力抹黑對方,這不是人之常情嗎?
5。女方未成年,這是關鍵;說未違反女方意願,但女方未成年啊,這就是誘拐
你哄到她開心願意來做,也是有罪的;除非男方也未成年,符合兩小無猜
(但玩這麼花,大鍋炒了,這是三小無猜,四小無猜,五小無猜啊;根本無慘~
地點是旅館,不是大街上用擄的)
這件事久了,我記憶力也不好,也許數字記錯;那打個折好了,算五萬,也不是小錢
更何況是量產的!
當時因為表弟早有不少事叫家裡擦屁股,家裡心一橫,不擦了,要讓他學點教訓
所以不做和解,關進去
好幾年過去,假釋機會到來,女方又提出和解;沒降價喔
家裡這次心軟,給錢了
也許大家會想:你反正要給錢嘛,怎麼不當初就給
但阿姨也是辛苦啊,姨丈本來就是黑道出身,坐過牢,無法給表弟什麼好榜樣
坐過牢沒關係,反正坐出來是更生人,你們愛怎麼瞧不起是你們外人的事
我們親戚朋友就是後盾,我們和他處好便行
結果就在他學好,發憤顧家的時候出了意外,先走一步
所以阿姨是一個人,單親家庭把表弟帶大,表弟還不學好
阿姨只好狠下心,交給國家帶;你就乖乖進去關吧,去學學什麼叫做錯事自己負責
那我表弟人就很醜,交不到女友,一定要這樣糟踏未成年嗎?
才怪,小帥哥一個,所以是'未違反女方意願'啊
只是他成年了,女方未成年,著了道
要罵這是找藉口,那就算了,是個男人就別反駁,乖乖進去關
但看到今天這案例,嗯哼~
果然,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若要平等只會氣死自己
宋嘛哩咧宋,共嘛哩咧共,攏嘛哩(一啊)2
沒錯,這段是火星文,看不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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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ndseyy: 好複雜123.192.204.109 04/03 22:22
→ Diluculo: 稀鬆平常啦 台灣就有律師是搞這門生意的220.141.222.111 04/03 22:25
→ Diluculo: 像雞排妹的律師就是搞到判七年還加停職220.141.222.111 04/03 22:26
→ Diluculo: 阿可是人家前後也靠這個賺了上千萬220.141.222.111 04/03 22:27
當年我無法理解的是,既然未成年是天條,那和解要幹麻
難道和解了,未成年就不是天條?
但現在看到此例,感覺有和解會有差
簡單啊,有沒有違反女方意願,女方說了算
給錢,我就說自願;不給錢就是強姦
那這樣就有討錢的可能了
雞排妹的事我不知道;她也未成年?
→ pippen2002: 更!太羨慕吧? 114.24.145.96 04/03 22:28
推 hancao0816: 其實能從法律裡謀取錢財利益 這件事本 42.73.168.194 04/04 07:47
→ hancao0816: 身就很奇怪 42.73.168.194 04/04 07:47
※ 編輯: HuangJC (49.215.92.145 臺灣), 04/04/2025 09: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