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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文/記者朱語蕎 3.完整新聞標題: 機房變身KTV、健身房 青埔建案遭罰12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你家的公設是違建嗎?公平會在日前通過委員會議,桃園中壢區建案「威均晶鑽」,在建案 廣告的「RF2平面參考圖」、「RF3平面參考圖」,將屋突2層、屋突3層的樓梯間、機房、水 箱空間規劃為健身房、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 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威旺公司80萬元及璽 悅公司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威旺公司及璽悅公司銷售該建案,於「RF2平面參考圖」、「RF3平面參考圖」 紙本廣告及電子表板,將屋突2層規劃為健身房、屋突3層為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讓人認 為該建案的樓梯間、機房、水箱空間,可合法供健身房、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 但經公平會向桃園市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屋突2層、屋突3層申請核准的用途與該平面參考 圖規劃的室內空間用途不符,且未向該府辦理變更設計,涉及違規使用而違反建築法第91條 規定。 也就是說,消費者根本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的空間,因此該等平面參考圖與事實不符,已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屋突層空間」應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建商不應為了吸引民眾購買而違法規 劃為非法定用途使用,遭罰反而不利商譽。另民眾購屋時應留意比對建案的建照、使照是否 與廣告內容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使用空間。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3870 6.備註: 我朋友買這建商其他案子,給我看建商的文 二、屋突2樓及屋突3樓之閒置空間,係本司自費酌予裝潢並購置活動(換行) 設備,此為本司無償贈送予貴社區住戶使用。 不知那個案子會不會因建商這樣寫,廣告就不用被罰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40.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4292150.A.70C.html
mopepe5566: 鬼城,炒到一坪快七十 101.10.10.165 04/10 21:36
a27588679: 哈哈120萬哈哈 180.177.33.135 04/10 21:37
T8: KTV , 健身房,放在風簇仔? 49.218.214.67 04/10 21:38
tamama000: 青埔寨不意外 114.136.246.90 04/10 21:38
tamama000: 違建也一樣計價喔^^ 114.136.246.90 04/10 21:39
T8: 風簇仔並不是違建,是閩南語發音 49.218.214.67 04/10 21:41
T8: R1 R2 R3 適合當機房 水塔 電梯井頂 49.218.214.67 04/10 21:43
T8: 只是這些地方總是又熱又吵不適合人 49.218.214.67 04/10 21:44
T8: 長時間待著。不過有總幹事辦公室在 49.218.214.67 04/10 21:44
T8: 頂樓小間的。XD 49.218.214.67 04/10 21:44
seysem: 那些都是成本阿 1.164.50.117 04/10 21:46
initialdark: 荒郊野外 106.64.59.126 04/10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