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偽造文書就是有罪 很難懂嗎?
時間Fri Apr 18 11:03:52 2025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drea (星空下的背影於1月13日舉)》之銘言:
: : 不只偽造文書罪吧,還要加今年藍白修法的選罷法第98條-2
: : 第 98-2 條
: : 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
: : 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 如果確定死亡連署是抄名冊的話,那一罪一罰恐怕10年以上跑不掉喔
: : 難怪之前有藍白草的媽媽哭的那麼傷心,媽媽才是明白人呀
: 划什麼坡!
: 你要證明偽造文書事證,你要先證明特定人對特定文書進行變造事實!
: 當年韓國瑜的罷免連署時,也是一千多份,反罷的也去告丫,你要不要去看看最綠的雄
檢
: 怎麼說的?
: https://reurl.cc/OYMpKv
: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書的原話:「於收集連署過程中,並未有戶役政系統等方式供
查
: 核比對身分證字號,自亦難期待得以發覺有連署者於提議前已死亡之情事,是被告等人
尚
: 難繩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責」;白話文意思就是:「罷免團體沒有方式、也沒有能力查
核
: 連署人的資格」。
狀況不同阿
一個是檢察官認為罷免方沒有偽造資料,只是收集資料而已,資料有錯也只是沒有查核能
力
一個是檢察官懷疑罷免方直接抄黨員手冊的資料,有組織進行偽造,就連國民黨和民眾黨
也在演講和直播不小心說出來抄寫的事情
兩件是不同的事情,怎麼會混為一談呢?
: 結果你現在北檢是懷疑就直接羈押喔!
: 北檢是可以懷疑就直接衝在野黨巿黨部,直接押回喔!
: 你要不要先證明這些連署書是誰簽的,再來押人。
: 現在北檢就是在擴張自己羈押的權力,而且是施行在野黨身上。
: 林沛祥的連署書,也有一百多份疑似同一個人的筆跡連署。
: 也有人去告了,為什麼檢方沒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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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arkholy: 你講的都是檢察官主觀認定的東西 223.139.68.99 04/18 11:05
→ duringtime: 證據? 42.72.200.51 04/18 13:51
→ duringtime: 懷疑就可以聲押喔? 誰給狗檢這種權 42.72.200.51 04/18 13:52
→ duringtime: 力? 42.72.200.51 04/18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