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uke791110: 唉呦很氣 223.137.102.86 04/23 11:49
我沒生所有機車族的氣,懂的還是懂
我就氣最近一個來推我文的傢伙,那個是不懂的
※ 編輯: HuangJC (123.110.76.230 臺灣), 04/23/2025 11:51:25
在頭份,我騎腳踏車,停車靠右
汽車會在我腳踏車後,不會來併行
頭份已經是這種水準了
※ 編輯: HuangJC (123.110.76.230 臺灣), 04/23/2025 11:52:48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384241132711899
來,有人說我岐視機車
明明機車有優勢好鑽
汽車鑽不過就眼紅指責機車鑽車,其實汽車鑽得過也會鑽
還說分割車道是合法權力
那這個你怎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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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別跟我說汽車也會鑽車
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何況當你貼出汽車違法鑽車時,他也該拿罰單
之前有人貼墾丁塞車時汽車走路肩的新聞來爭取機車合法鑽車
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潛台詞是"你看,汽車鑽車被罰,所以我機車可以鑽車"
是嗎?想也知道不合理嘛,哪有人往犯錯看齊的
貼那種新聞正好代表你法治觀念都沒有,整個在爭取不法之平等
喔。。不對,必需汽車鑽車不被罰,機車也要求不罰,才叫不法之平等
汽車被罰貼出來,爭取機車鑽車權,這已經不是不法之平等了;是爭取特權!
2。回到上面影片,有人還會堅持政府"十次車禍九次快"是錯的
要不是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機車根本不會撞上
這種人也根本沒救了
要嘛我們說兩個都有錯,要嘛檢討第一人稱視角
因為我發覺自己感情代入的對象一直都是第一人稱視角
對話對象也是第一人稱視角;比如本片上傳者是汽車司機,我就假設他有上網
但我不能假設被撞的行人有上網,我也沒有控心術
因此當有人檢討行人且我認同時,就代表我必而代為傳話,找出路人
這事我不幹的啊,我也不想陽奉陰違;什麼陽奉陰違?
就是我知道你是機車騎士,我就說行人闖紅燈該死
我知道你是行人,我就說機車騎太快;這種人你聽了舒服,其實他在膚衍你
陽奉陰違兩面三刀,真的不用這樣
實話實說,就算我是楚門,我都不能替你控制別人
你不防衛你就別防衛;我說我自己會防衛就好
還有人這樣也要罵我,好像我防衛就沒替他撞別人,他很不甘願似的
3。這次的第一人稱是汽車駕駛,他。。。就看戲而已 XD
好,旁邊的機車比較接視第一人稱視角
那他是分割車道嗎?或者汽車駕駛看到這機車,要承認這分割車道嗎?
所以我就說這些路權團體,做事做一半屁股不擦乾淨不負責
這不叫分割車道,他們怎麼不教清楚
鄰車靜止,我車時速三十以下,緩行
所以這個不叫分割車道,不是鑽得過就可以鑽
這真的不是岐視機車,是機車不懂得爭取尊重
我沒說行人是對的,但行人也不能揹下全部責任
推給行人說'如果你不違規,我怎麼會撞上'
所以'超速從來不是肇事主因'
這種話術,還要臉不?
來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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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76.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5379705.A.726.html
分割車道,駕訓班不教,路權團體不發執照
如果說機車靠右是政府教壞
那分割車道要不要算路權團體教壞?
所以政府一直不立法也好,就是不插手:我沒教過
教壞的,學壞的,一直都是你們
這下找什麼藉口?
別跟我說網頁有教,那這樣政府只要貼在網頁上教就可以了
(政府也給我兩次公文,否認宣導機車靠右啊 XD)
你們教成這樣,就是必需用實體肌肉記憶來教,才叫負責啦
※ 編輯: HuangJC (123.110.76.230 臺灣), 04/23/2025 11:47:29